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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清算人英文解釋翻譯、公共清算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public liquidator

分詞翻譯:

公共的英語翻譯:

commonality

清算人的英語翻譯:

liquidator; reckoner
【經】 liquidater; liquidator; receiver

專業解析

公共清算人(Official Liquidator)是指依法被授權負責企業或機構破産清算事務的專業人員,其核心職責包括資産核查、債權債務清算及剩餘財産分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清算人需由人民法院指定,且須具備專業資格。

從法律實踐角度分析,公共清算人的權限涵蓋以下三方面:1)接管并封存債務人財産;2)編制資産負債表和財産清單;3)代表債務人參與訴訟程式。這與普通清算人的區别在于其公權力的介入屬性,香港特别行政區《公司(清盤)條例》第194條特别強調公共清算人的司法任命程式。

在跨境破産案件中,公共清算人還需遵循《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跨境破産示範法》确立的國際協作原則。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顯示,專業清算機制可使債務回收率提升28%-35%,印證其經濟價值。

網絡擴展解釋

“公共清算人”并非我國現行法律中的标準術語,但在公司清算實踐中可能指向以下兩種含義,需結合法律背景和職能進行解釋:

一、可能的定義與職能

  1. 法院指定清算人
    當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組時,債權人可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這類清算人由法院這一公共司法機關委派,具有公共屬性,職責包括清理資産、編制報表、處理債權債務等()。

  2. 行政清算中的公共機構參與
    在特殊清算(如破産)中,政府或監管機構可能介入清算程式,例如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清算的監督。這類清算人需遵循更嚴格的公共程式,确保公共利益(如金融穩定)不受損害。

二、與普通清算人的區别

三、法律依據

主要依據《公司法》第232條()及司法解釋,強調清算程式的合法性。若公司未依法清算,公共機構可通過司法或行政手段介入,确保清算公正性。

“公共清算人”更多是實踐中對法院或行政機關介入清算的概括表述,核心特征是第三方公共屬性及強制清算背景,職能與普通清算人一緻但更具權威性和中立性。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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