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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件的承兌英文解釋翻譯、附條件的承兌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nditional acceptance

分詞翻譯:

附的英語翻譯:

add; appose; attach; enclose

條件的英語翻譯:

capitulation; condition; factor; if; prerequisite; 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
term
【計】 condition; criteria
【醫】 condition
【經】 condition; proviso; terms

承兌的英語翻譯:

accept; accept of; honor; honour; take up
【經】 acceptance; act of honour

專業解析

附條件的承兌(Conditional Acceptance)是票據法中的專業術語,指彙票付款人在承兌時附加特定條件,改變彙票原有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但該條款存在例外情形。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

  1. 核心定義

    中文表述為“承兌人對彙票效力加以限制”,英文對應術語為"qualified acceptance"。其本質是付款人通過書面批注(如"accepted payable on delivery of goods")對付款責任設置前提條件(來源:《票據法實用手冊》2023版)。

  2. 法律效力層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附條件承兌産生雙重效力:

  1. 實務分類

    國際通行的分類包含四種形式:

建議需要法律文書驗證的讀者,可通過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查詢《票據法》第四十三條原文,或訪問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網檢索相關判例。

網絡擴展解釋

附條件的承兌是指付款人在承諾兌付彙票時附加了特定條件或限制,導緻承兌效力發生變化的行為。根據中國《票據法》及相關規定,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附條件的承兌屬于不單純承兌,即付款人未完全依照彙票原有文義進行承兌,而是附加了限制性條款(如變更金額、付款時間或地點等)。根據《票據法》第43條,承兌不得附有條件,否則視為拒絕承兌。


二、具體表現形式

  1. 部分承兌
    僅承諾支付彙票金額的一部分(如僅承兌80%款項)。
  2. 附加時間或條件
    • 停止條件:如“收到貨物後付款”;
    • 解除條件:如“到期後5日内未請求付款則失效”。
  3. 變更彙票事項
    修改付款地、到期日等核心條款(但變更金額屬于部分承兌)。

三、法律後果

  1. 視為拒絕承兌
    持票人可直接以“不獲承兌”為由行使期前追索權,向其他票據債務人主張權利。
  2. 承兌人責任
    即使附加條件,付款人仍需在條件滿足時承擔付款義務,但持票人有權拒絕接受附條件承兌。

四、與單純承兌的區别


如需進一步了解承兌流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票據法》第43條及權威司法解讀。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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