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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國僑民英文解釋翻譯、敵國僑民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enemy alien

分詞翻譯:

敵國的英語翻譯:

enemy state
【法】 enemy; hostile country; king's enemy

僑民的英語翻譯:

colony; emigrant
【法】 colony; emigrant; immigrant

專業解析

敵國僑民(Díguó qiáomín)是一個國際法術語,指在戰争或武裝沖突期間,居住于敵對國領土内的外國公民。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1. 法律身份的雙重性

    • “敵國”屬性:指其國籍所屬國與居住國處于正式戰争狀态(如《日内瓦第四公約》定義的武裝沖突)。
    • “僑民”屬性:作為非戰鬥人員,其身份區别于交戰方軍人,受國際人道法保護(《關于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内瓦公約》第四條)。

      來源:國際紅十字會《日内瓦第四公約評注》

  2. 權利與限制

    敵國僑民通常面臨行動自由限制(如指定居所、旅行禁令),但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 生命權、醫療權及宗教自由不受侵犯;
    • 財産權受保護(非軍事必要不得征用);
    • 有權通過紅十字組織與母國聯繫(《日内瓦公約》第35-44條)。

      來源:聯合國《國際人道法數據庫》

  3. 與現代術語的關聯

    英文對應詞"Enemy Alien"(敵性外國人)在英美法系中有明确界定,如美國《敵國貿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将敵對國公民定義為“處于美國境内且國籍屬敵國的個體”(50 U.S.C. §4305)。

    來源:美國國會法律文本庫

  4. 曆史與當代案例

    二戰期間,日裔美國人曾被列為敵國僑民并強制遷移(依據第9066號行政令),該政策後被法律認定為種族歧視(1988年《公民自由法案》)。當代實踐中,沖突區外國公民的待遇需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來源:美國國家檔案館


引用來源

: 國際紅十字會, 日内瓦第四公約評注

: 聯合國, 國際人道法數據庫

: 美國國會, 敵國貿易法文本

: 美國國家檔案館, 第9066號行政令檔案

網絡擴展解釋

“敵國僑民”指在戰争或敵對狀态下,僑居國将來自敵對國家的僑民視為特殊群體進行管理或限制的對象。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1. 僑民:指長期居住在外國但保留原國籍的人。例如中國公民定居國外未入籍者稱為華僑,而外籍人士在中國長期居住則稱為外僑。
  2. 敵國:指與僑居國處于戰争或敵對狀态的國家。

二、曆史背景與實例

三、法律地位與權利

四、現代意義

隨着國際法完善,敵國僑民概念多用于曆史研究,當代更強調通過外交途徑解決沖突,減少對普通僑民的波及。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曆史事件或法律條款,可參考《青年參考》等權威媒體報道。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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