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big merger
big; great; large
【醫】 macro-; magnum; makro-; megalo-
model; mould; type
【醫】 form; habit; habitus; pattern; series; Ty.; type
【經】 type
unite; ombination; incorporate; amalgamate; annexation; coalition
consolidation; meld
【計】 conflation; converging; merge; merging
【醫】 incorporate; incorporation
【經】 amalgamation; combination; conglomerate; consolidate; embody; fusion
incorporate; integration; merge
大型合并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Large-scale Merger,指兩家或多家獨立企業通過法定程式整合資源、股權或資産,形成單一新實體的商業行為。其權威解釋及特征如下:
企業結構重組
指規模相當的企業(通常為行業頭部)通過平等合并(Merger of Equals)或吸收合并(Absorption),終止原有法人資格,組建全新實體。區别于“收購”(Acquisition),合并強調雙方自願性與資源對等整合(《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
法定程式性
需履行反壟斷審查(如中國《反壟斷法》第20條)、股東投票及監管備案等強制流程,确保交易合法性(《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
規模門檻
參與方年營收或市場份額需達到國家反壟斷機構設定的申報标準(例如中國經營者集中申報門檻為合計營收超100億人民币/全球營收超100億人民币且至少兩方在華營收超4億人民币)。
協同效應目标
通過整合技術、渠道或供應鍊,實現“1+1>2”的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或範圍經濟(Economies of Scope),典型案例如迪士尼與21世紀福克斯合并強化内容生态(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19)。
前者産生新法人實體(如Exxon與Mobil合并成立ExxonMobil),後者保留收購方法人地位(如Microsoft收購LinkedIn)。
權威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
- 《布萊克法律詞典》(Thomson Reuters)
- 中國《反壟斷法》第20-31條
-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金融集團監管原則》
“大型合并”通常指兩個或多個規模較大的實體(如企業、機構等)通過整合資源、資産和運營,形成更大規模實體的過程。以下從不同角度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大型合并是合并的一種特殊形式,強調參與主體的規模性。其本質是将多個獨立實體整合為單一實體,常見于企業間為擴大市場份額或提升競争力而進行的戰略性重組。
法律形式
根據《公司法》第172條,大型合并主要分為兩種形式:
主要目的
潛在挑戰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程式細節,可參考《公司法》或企業并購相關專業文獻。
保證期間抽象數據類型粗木制松節油存料代熱林氏型大軍點狀質讀寫兼用磁頭吠钆沸石幹性關節炎個人所有權共轭雙鍵公路貨運保險鞏膜回轉緣過程語言處理程式和解法庭壺腹嵴頂頸結節伶俐的攏共民族習慣萘酚化物汽示差沸點計酸性茜素藍改良染色法特别稅捐估價停工時間的會計處理聽覺丘系彎紋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