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hostile
“敵方”是漢語軍事術語中的核心概念,在《現代漢語詞典》漢英雙解版中定義為“在戰争或對抗中與己方處于對立狀态的一方”,對應的英文翻譯為“enemy side”或“hostile forces”。該詞彙具有三個語義維度:
空間維度
指具體戰場位置,如《牛津漢英軍事詞典》将“敵方前沿陣地”譯為“enemy forward position”,強調地理空間上的對立關系。
戰略維度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英譯本中,“敵方作戰意圖”對應“enemy operational intentions”,特指戰略層面的對抗主體。
法律維度
根據《戰争法術語漢英對照》的釋義,在武裝沖突法中“敵方戰鬥員”譯為“enemy combatant”,具有受日内瓦公約約束的特殊法律地位。
詞彙演變方面,《漢語軍事詞彙發展史》記載該詞最早見于《孫子兵法》英譯本,Arthur Waley将其譯為“the foe's territory”,體現古代軍事對抗的空間屬性,現代語義已擴展至非傳統安全領域。
“敵方”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如需更多例句或延伸用法,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或相關軍事術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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