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machinery for consultation
consult; exchange views
【經】 drive a bergain
function
【醫】 function
磋商機能是國際關系與商務談判領域的核心術語,指通過系統化協商機制實現利益協調與共識達成的功能性框架。該概念在《牛津漢英詞典》中被譯為"consultative mechanism",強調其作為動态溝通橋梁的作用。在外研社《現代漢英綜合大詞典》中,該詞條進一步解釋為"通過多邊對話平台實現信息對稱與立場調適的決策支持系統"。
這一術語在國際法語境下具有特定内涵,根據《聯合國憲章》第33條,磋商機制被視為和平解決國際争端的重要程式工具。其運作原理包含四個維度:利益相關方識别、議程設定規範、協商程式規則及成果固化路徑。商務印書館《新時代漢英大詞典》特别指出,磋商機能的有效性取決于"預設談判底線"與"彈性讓步空間"的平衡藝術。
相關概念體系包含協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争端解決機制(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和利益協調平台(interest coordination platform)等衍生術語。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貿易政策審議機制即是該概念在實踐中的典型應用,通過定期磋商實現成員國政策透明化。
“磋商機能”這一表述并非标準術語,但可以結合“磋商”的核心含義及“機能”(功能、機制)進行綜合解釋:
磋商()
指雙方或多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反複讨論、協商,交換意見以達成共識的過程。常見于商務談判、政策制定等領域,強調細緻溝通與利益調整。
機能
指系統的功能或運作機制,通常用于描述有機體或組織内部協調運作的能力。
“磋商機能”可理解為一種促進協商與共識達成的系統性機制,其特點包括:
詞彙 | 側重點 | 適用場景 |
---|---|---|
磋商機能 | 系統性協商機制 | 組織、制度設計 |
協商機制 | 常規化流程 | 政治、企業管理 |
談判策略 | 具體技巧應用 | 單次商務活動 |
建議在正式文本中使用“協商機制”等标準表述,非特殊語境需謹慎使用“磋商機能”這一組合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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