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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産查對令英文解釋翻譯、動産查對令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harging order

分詞翻譯:

動産的英語翻譯:

chattel; personal effects; personalty
【經】 ambuatory chattel; chattel; chattels; chose; chose transitory
circulating real capital; effects; gear; goods; movable property
movables; personal estate; personal property; personalty

查對令的英語翻譯:

【法】 attachment order

專業解析

動産查對令(Writ of Fieri Facias)是英美法系中一項法院授權的強制執行措施,主要用于查核和扣押債務人的動産以清償判決債務。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該令狀允許執法官員對債務人名下的有形財産進行清點、估值并公開拍賣。在中國法律體系中,類似程式可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1條規定的“被執行人財産調查制度”,要求被執行人如實申報動産狀況。

該法律文書的執行包含三個核心環節:

  1. 財産核查:執行法院向登記機關調取動産登記信息,或現場查驗實物資産
  2. 扣押程式:對可執行動産采取封存措施,常見于車輛、設備等有形資産
  3. 清償處置:經評估後通過司法拍賣實現債權,價款按法定順序分配

美國聯邦法院判例顯示,動産查對令的適用範圍受《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69條限制,禁止扣押生活必需用品等受豁免財産。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确,對價值5000元以下的日常用品原則上不得扣押。

網絡擴展解釋

“動産查對令”是法律程式中針對債務人動産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主要用于确保債權人權益的實現。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定義與性質
    動産查對令(對應英文術語為charging order),是法院籤發的一種司法命令,授權對債務人的動産進行清查或扣押。其核心目的是通過法律手段确認債務人可供執行的動産資産範圍。

  2. 適用範圍

    • 主要針對可移動財産,如現金、證券、車輛、設備等()。
    • 區别于不動産查扣,因動産具有可轉移性,需通過司法令狀明确查扣标的物。
  3. 法律作用

    • 資産确認:明确債務人名下動産的種類、數量和權屬。
    • 執行保障:為後續財産扣押、拍賣等強制執行程式提供依據()。
    • 優先受償:部分法域中,查對令可确立債權人對特定動産的優先受償權。
  4. 與相近術語的區别

    • 財産扣押令(Distraint Order):側重直接扣押資産,而查對令更強調資産清查與确認環節()。
    • 押記令(Charging Order):在部分語境中與動産查對令同義,但更常用于對不動産或股權設置擔保權益。
  5. 執行流程
    通常需債權人申請→法院審查→籤發令狀→執法部門實施查對→制作資産清單→進入執行分配階段。

注意:具體適用條件和程式因不同司法管轄區存在差異,需結合當地法律條文判斷()。建議通過司法機構或專業律師獲取個案指導。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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