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約論英文解釋翻譯、民約論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ocial contract theory
相關詞條:
1.Rousseauism 2.socialcontractcompact
分詞翻譯:
民的英語翻譯:
civilian; folk; the people
約的英語翻譯:
about; agreement; arrange; make an appointment; pact
【經】 about
論的英語翻譯:
determine; discuss; in terms of; ism; statement; talk about; theory; view
專業解析
《民約論》是漢語中對西方政治哲學術語"Social Contract Theory"的經典譯稱,該理論體系探讨個體與政權間基于契約關系的合法性基礎。以下從漢英詞典釋義角度分述核心要義:
一、術語溯源
該概念可追溯至17-18世紀歐洲啟蒙運動,對應英語術語首次系統化表述見于托馬斯·霍布斯《利維坦》(1651),後經約翰·洛克《政府論》(1689)與讓-雅克·盧梭《社會契約論》(1762)完善,形成現代政治哲學基礎理論。
二、核心要義
-
自然狀态假說
理論起點假設人類原始生存狀态存在固有缺陷(如霍布斯"萬人對萬人的戰争"說,需通過締結契約建立有序社會。
-
權利讓渡機制
個體自願讓渡部分自然權利(洛克強調生命權、自由權、財産權的保留,換取集體安全保障與公共福祉。
三、學派分野
- 霍布斯式契約:主張絕對主權(《利維坦》第四部分)
- 洛克式契約:強調權力制衡(《政府論下篇》第9章)
- 盧梭式公意:提出"公意"(general will)作為集體決策依據(《社會契約論》第1卷第6章)
四、現代影響
該理論構成現代憲政民主的哲學根基,美國《獨立宣言》中"政府正當權力來自被統治者同意"的表述即直接體現契約思想,當代政治學界仍在運用該範式分析國家合法性(Rawls, 1971)。
網絡擴展解釋
“民約論”是“社會契約論”的别稱,是西方政治哲學中關于國家起源和權力合法性的重要理論。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思想
民約論認為,國家的形成源于人民自願訂立契約,将部分權利讓渡給集體(即國家),以換取公共秩序和權益保障。其核心主張包括:
- 主權在民:國家權力來源于人民,政府合法性需以民衆同意為基礎。
- 平等契約:個體通過契約建立政治共同體,強調自由、平等的締約關系。
二、曆史發展
- 起源: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臘哲學家伊壁鸠魯,但系統化理論形成于17-18世紀歐洲啟蒙運動。
- 代表人物:
- 霍布斯:主張通過契約建立絕對權威以結束“自然狀态”;
- 洛克:強調契約保護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財産);
- 盧梭:提出“人民主權”思想,認為契約應體現“公意”(普遍意志),是理論的集大成者。
三、影響與評價
- 曆史作用:成為反對封建專制和“君權神授”的理論武器,為法國大革命、美國獨立運動提供思想基礎。
- 争議性:部分學者指出其掩蓋了國家的階級性,且盧梭的激進民主理論在實踐中可能導向“多數人暴政”。
- 中國傳播:近代經嚴複、梁啟超等人引入,被用于倡導民權與變法,但結合國情有所改造。
四、現代意義
“民約”概念延伸至現代社會治理,如村規民約(),體現契約精神在基層自治中的應用。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藏毛窦常春藤苷抄寫不能恥骨直腸肌抽磁晶各向異性等位面點基頂事窦激素杜松果汁紡絲酸分泌停止服務部昏倒混合組成獲得自由即便聚集容量流行性胸膜痛麻風樣牛皮癬慢性光化性皮炎糜爛濃湯三角胸大肌間三角實物征用薯束化學通用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