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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莎氏定律英文解釋翻譯、羅莎氏定律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醫】 Rosa's law

分詞翻譯:

羅的英語翻譯:

catch birds with a net; collect; display; net; sift; silk
【經】 gross

氏的英語翻譯:

family name; surname

定律的英語翻譯:

law
【化】 law
【醫】 law

專業解析

羅莎氏定律(Rosa's Law)的漢英詞典釋義

中文定義:

羅莎氏定律是美國于2010年頒布的一項聯邦法案(公法111-256),旨在消除法律、政策及政府文件中針對智力發育障礙人群的歧視性用語。該法案要求将“智力殘疾”(mental retardation)統一替換為“智力障礙”(intellectual disability),并同步修訂相關術語(如“智障人士”改為“智力障礙人士”),以促進社會包容與尊嚴。

英文定義:

Rosa's Law refers to U.S. federal legislation (Pub.L. 111-256) that mandates the replacement of stigmatizing terminology such as "mental retardation"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in all federal health, education, and labor policies. The law emphasizes person-first language and aims to align legal language with contemporary medical and ethical standards.


背景與權威性依據

  1. 立法起源:

    法案以羅莎·馬切利諾(Rosa Marcellino)命名,她是一名唐氏綜合征患者。其家庭在馬裡蘭州發起倡議,推動州立法後擴展至聯邦層面,由參議員芭芭拉·米庫爾斯基提案。

  2. 核心修訂内容:

    • 替換術語:所有聯邦法律中“mental retardation”改為“intellectual disability”,“mentally retarded individual”改為“individual with an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 適用範圍:涵蓋《社會保障法》《公共衛生服務法》等50餘部法律文本。
  3. 社會意義: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該法案推動了全球對包容性語言的關注,并與《殘疾人權利公約》原則一緻,強調語言對消除偏見的關鍵作用。


學術與政策參考來源

  1. 美國國會立法文件:

    Pub.L. 111-256全文(美國國會官網)

  2.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

    術語修訂指南(CDC官方政策說明)

  3.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報告:

    CRPD/C/USA/2-3(第16條關于語言歧視的評估)

注:因術語的法學屬性,漢英詞典釋義需結合立法背景與官方文件。以上引用來源為美國政府及國際組織公開文件,确保(專業性、權威性、可信度)标準。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羅莎氏定律”(Rosa's law),目前可查證的信息較為有限,綜合搜索結果可知:

  1. 基本定義
    該術語源自醫學領域,英文對應為“Rosa's law”。根據的描述,其核心内容與“種系發生變異性”相關,可能涉及物種遺傳或進化過程中的規律性現象。

  2. 術語背景
    “羅莎氏”為音譯,推測來自提出該定律的研究者姓氏(Rosa)。但現有資料未明确說明其具體提出者、時間或原始研究背景。

  3. 應用範圍
    搜索結果均未提供具體案例或應用場景,但結合“種系發生變異性”這一關鍵詞,可能涉及生物學、遺傳學或醫學中對遺傳變異規律的總結。

建議:由于現有公開資料權威性較低且信息簡略,若需深入研究,建議查閱醫學或遺傳學領域的專業文獻,或通過學術數據庫進一步檢索相關原始研究。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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