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lleged tort
by; quilt
【法】 allege
【經】 act of tort; delict
在漢英法律詞典框架下,"被指稱的侵權行為"對應的英文術語為"alleged infringement",指尚未經司法程式最終确認,但已被主張構成權利侵害的行為。該術語包含雙重法律要素:
行為特征
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侵權行為(infringement)特指侵犯知識産權、人格權等法定權益的行為,需滿足行為違法性、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四要件。當行為處于"被指稱"狀态時,表明該行為尚未獲得司法終局性認定,但已進入法律争議程式(LexisNexis法律數據庫,2023版)。
程式法意義
美國法律協會(ALI)在《侵權法重述》中指出,"alleged"作為程式性限定詞,強調指控方需承擔舉證責任,被告則享有抗辯權。這種法律推定狀态可能引發訴前禁令、證據保全等臨時救濟措施(美國法律信息學會Wex法律詞典,https://www.law.cornell.edu/wex)。
類型化表現
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将典型被指稱侵權行為分為三類:著作權領域的未授權複制傳播、專利權領域的未經許可實施專利、商标權領域的商業标識混淆使用。每種類型需結合"實質性相似"或"混淆可能性"等判定标準(WIPO知識産權手冊第11章)。
“被指稱的侵權行為”指尚未經法律程式最終确認,但被他人指控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以下從定義、法律特征、構成要件及法律後果四方面綜合解釋:
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因過錯或法律規定,侵害他人人身、財産或知識産權等民事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而“被指稱”表明該行為尚處于指控階段,需通過舉證、司法審查等程式确認是否構成實際侵權。
被指稱的侵權行為需滿足以下條件才能被最終認定:
若指控成立,侵權人需承擔以下責任:
該表述強調行為尚處于争議狀态,被侵權人需通過舉證(如提供權屬證明、損害證據等)主張權利,而行為人可通過反證(如合理使用證明、無過錯證據等)進行抗辯。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侵權類型的認定标準(如著作權、專利侵權),可進一步提供場景以便針對性解答。完整法律條文建議參考《民法典》侵權責任編。
按值傳送别名段逼婚部份租船布他卡因查找電子表格防老劑BHT風疹後綜合征黃麻層婚姻登記冊加标記的舉名困難類酵母菌屬累增二極體硫酸濃度計模拟控制機耦合位強直簽證費人工痤瘡軟币軟骨細胞三乙酰沒食子酚私情調視機能減退貼現期限停等挽留微區衍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