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orce into marriage
逼婚(bī hūn)指通過施加壓力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通常為未婚者)接受婚姻安排的行為。該詞在漢語中帶有明顯的負面含義,強調違背當事人意願的強迫性。
中文語義
“逼”意為強迫、威脅,“婚”指婚姻。“逼婚”即通過情感綁架、經濟控制、暴力威脅等方式強制他人結婚。常見于傳統家庭對子女的婚姻幹預,或利用權勢脅迫弱勢方成婚。
英文對應概念
譯為“forced marriage”(強制婚姻),國際法律文件中定義為“未經雙方自由且充分同意的婚姻”(聯合國定義)。近義表達包括:
将逼婚定性為侵犯基本人權的行為,強調其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婚姻自由權”。(來源: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官網)
定義:“用壓力強迫對方結婚”。(來源:商務印書館)
對應詞條:“forced marriage - 逼婚”(來源:劍橋詞典官網)
逼婚現象常關聯傳統宗族觀念中對傳宗接代、家族聯姻的訴求,現代社會中亦存在以“催婚”形式的情感施壓。中國《民法典》第1042條明确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為法律層面的反制依據。
例句與使用場景
逼婚是指通過暴力、威脅或精神壓迫等手段,強迫他人(尤其是女性)接受婚姻的行為。這一現象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呈現出多樣化特征,以下從多個維度綜合解釋:
1. 定義與核心特征
逼婚的核心在于“強迫性”,主要表現為家庭、親屬或社會對個體施加壓力,迫使其違背個人意願進入婚姻。其手段包括言語威脅、經濟控制、人身限制等,常見于傳統家族觀念較強的社會環境中。
2. 表現形式
3. 文化與社會因素
在中國語境下,“中國式逼婚”特指家長将子女婚姻視為家族責任,通過代際權威實施控制。調查顯示,25-35歲群體被逼婚率高達86%,主要源于傳統宗族觀念與現代個人主義的沖突。
4. 應對建議
需要特别說明的是,部分國家已将嚴重逼婚行為納入刑事犯罪範疇(如英國《2014年反社會行為法》),反映出國際社會對該問題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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