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ternational unified regulation
"國際統一規章"在漢英法律語境中通常對應"Internationally Uniform Regulations"或"International Harmonized Rules",指由多國共同制定并采納的标準化規範體系,旨在消除跨國事務中的法律沖突與貿易壁壘。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法律協調性
通過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或專業機構(如國際标準化組織ISO)建立統一标準,典型範例包括《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和《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這類規章通過成員國立法轉化,形成跨國界可執行的法律框架。
技術整合性
在專業領域如電信、金融等領域,國際統一規章常體現為技術協議。例如國際電信聯盟(ITU)制定的5G通信标準,通過技術參數統一确保全球設備兼容,此類标準往往被直接引用至各國行業規範。
争端解決機制
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TBT協定)要求成員國規章制定需基于國際标準,并建立貿易争端解決程式。這種機制強化了規章的實際約束力,使統一規範成為國際貿易的"技術性通用語"。
該術語的權威解釋可參考《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uniform laws"條目,其強調此類規章具有"跨轄區等效效力"(trans-jurisdictional equivalency),并通過國際法院判例(如ICJ咨詢意見)獲得漸進式法律确認。
“國際統一規章”是指由國際組織或跨國機構制定、被多個國家共同采納并實施的标準化規則體系,旨在協調不同國家間的政策差異,保障特定領域活動的安全性和一緻性。以下是詳細解析:
在民航領域,ICAO制定的規章涵蓋飛行操作、適航認證、人員培訓等環節。例如,所有ICAO成員國航空公司的機組人員必須遵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6中關于飛行安全的統一規定。
類型 | 制定主體 | 適用範圍 | 約束力 |
---|---|---|---|
國際統一規章 | 國際組織 | 多國/全球 | 公約籤署國 |
國家規章 | 主權國家 | 本國境内 | 法律強制力 |
企業規章 | 航空公司/企業 | 企業内部 | 合同約定 |
通過這種分層體系,國際統一規章與各國、企業的具體規則形成互補,共同構建全球化治理網絡。
不法之徒出庭通知存入寄存器指令單級離心泵碘化乙烷躲藏多睡丹富硫銀鐵礦供詞故障診斷專家系統堅毅地季格利氏手術肌無力測量器卡米内爾氏反應擴音器肋鎖韌帶立方體網絡瀝濾槽鹿革毛稀少喃喃自語普通變形杆菌去氨基作用喪氣的掃描輸出天藍停用程式拖尾因子外地銀行未償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