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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繼承的財産英文解釋翻譯、可繼承的財産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hereditament

分詞翻譯:

可的英語翻譯: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繼承的英語翻譯:

carry on; accede; come into; come to; inherit; succeed
【經】 hereditament; inherit

財産的英語翻譯: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醫】 property
【經】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可繼承的財産"(Inheritable Property)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依法可由繼承人承受的合法財産權益。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法律要件:


一、法律定義與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2條,遺産需同時滿足:

  1. 合法性:僅限被繼承人個人合法財産(如工資、房産、知識産權收益),排除違法所得或權屬争議財産。
  2. 可轉移性:財産需具有可轉讓屬性。例如人身專屬權(撫養費請求權)不可繼承,而股權、存款等可依法轉移。
  3. 時間節點: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財産狀态為準,生前已處分的財産不屬遺産範圍。

二、主要財産類型

  1. 不動産
    • 房屋、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不可繼承,但地上房屋可繼承)
    •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22條,自然資源部《不動産登記操作規範》
  2. 動産與金融資産
    • 存款、車輛、貴重物品;股票、基金等投資權益
    • 注意:保險金需視受益人指定情況而定(《保險法》第42條)
  3. 知識産權
    • 著作權財産權、專利權收益(保護期内剩餘年限)
    • 參考:《著作權法》第21條,《專利法》第44條
  4. 債權與債務
    • 合法債權可繼承,但繼承人需在遺産範圍内承擔債務清償責任(《民法典》第1161條)

三、非繼承性財産排除

以下財産不屬于可繼承範圍:


四、英譯關鍵術語對照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繼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布)
  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法釋〔2025〕4號)
  3. 司法部《繼承法律事務操作指南》(2024年修訂版)

網絡擴展解釋

可繼承的財産是指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個人合法財産,其範圍由《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明确界定。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可繼承財産的主要類型

  1. 公民的合法收入
    包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投資收益(如股票、債券收益)等。

  2. 不動産與生活資産

    • 房屋、儲蓄、生活用品(如家具、電器);
    • 林木、牲畜、家禽。
  3. 生産資料與知識産權

    • 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産資料(如生産工具、設備);
    • 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産權利(如稿費、專利轉讓費)。
  4. 其他合法財産

    • 文物、圖書資料;
    • 有價證券(如國庫券、股票);
    • 履行标的為財物的債權。

二、處理遺産的注意事項

  1. 區分共有財産

    • 夫妻共同財産需先分割,僅個人部分可繼承。
    • 家庭共有財産需分出他人份額後再繼承。
  2. 不可繼承的財産範圍

    • 人身權(如姓名權、肖像權);
    • 自然資源使用權(如宅基地、采礦權);
    • 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與被繼承人人身相關的債權。

三、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産需滿足以下條件:

  1. 死亡時遺留;
  2. 屬于個人合法財産;
  3. 非法律或性質禁止繼承的財産。

如需進一步了解遺産分割程式或争議解決,可參考《民法典》繼承編相關規定。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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