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rade agreement
labour and capital
【法】 labour and capital
both sides; the two parties
accord; concert; convention; deal; pact; agreement
【經】 accord; agreement; agreements; pact; treaty
"勞資雙方的協定"在漢英詞典語境下通常指集體勞動合同,是勞動者代表(通常為工會)與用人單位(資方)就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核心事項依法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其核心含義與英文術語對應如下:
中文術語:勞資雙方的協定
英文對應:Collective Agreement 或Labor-Management Agreement
指勞動者集體(通過工會)與雇主籤訂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規範雙方權利義務(如工資、工時、福利等)。
來源:國際勞工組織(ILO)《集體談判公約》(第154號公約)對集體協議的定義框架。
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全體勞動者具有約束力,效力高于個體勞動合同。
來源:全國人大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文釋義。
主體特定性:
來源: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第七條。
核心協商内容:
中文條款 | 英文術語示例 |
---|---|
勞動報酬 | Wages and Remuneration |
工作時間 | Working Hours |
休息休假 | Rest Breaks and Leave |
勞動安全衛生 |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
保險福利 | Insurance and Benefits |
來源:北京市總工會《集體協商指導手冊》标準條款分類。
集體協定約束全體職工,個體合同僅約束單一勞動者。
"協議"泛指任何勞資合意,而"協定"特指經集體談判形成的規範性文件。
來源:商務印書館《新時代漢英大詞典》"勞資協定"詞條釋義。
通過集體協商機制平衡勞資力量,減少勞動争議。例如:
某制造業企業通過籤訂集體協定,将年度工資增長幅度明确為5%-7%,有效避免了因薪資糾紛導緻的停工事件。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學院《集體協商典型案例分析》。
來源建議參考:
勞資雙方的協定(又稱勞資協議)是勞動者(或工會)與用人單位(資方)通過協商達成的書面合同,旨在明确雙方權利與義務,規範勞動關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
勞資協定是勞動者代表(如工會)與資方就勞動條件、權益保障等事項進行集體談判後籤訂的書面協議。其核心目的是平衡雙方利益,确保勞動關系合法化、規範化。
參與方
協議通常涵蓋以下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在職業體育中,勞資協定用于規範球隊(資方)與球員(勞方)關系,例如:
勞資協定是調節勞動關系的重要工具,既適用于一般企業,也在體育、文娛等行業發揮特殊作用。其法律效力保障了雙方權益,減少争議風險。如需完整條款,可參考《勞動合同法》或相關行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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