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enantable repair
maintain; carry through; hold out; keep; last; manage; preserve
【化】 make good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hire; lease; rent
【法】 lease; rent
house; reside; stop
【法】 householder
repair; mend; fix; overharl; revamp
【計】 reconditioning; servicing
【經】 recondition; repair; repairs; reparation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維持可租住的修理”可拆解為三個核心概念的法律與實務解析:
一、維持(Maintenance) 指房屋所有權人或管理方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要求,持續保障房屋基礎功能完好的法定義務。具體包含周期性檢查(如每年兩次的供暖系統檢測)與預防性維護(如屋頂防水層更新),此概念在美國統一住房法典(Uniform Housing Code)§305.1中對應"routine upkeep"定義。
二、可租住(Habitable/Rentable) 依據中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條及美國《模範住宅房東租客法案》(URLTA §2.104),指房屋需滿足八大基本條件:結構性安全、水電供應穩定、衛浴排水通暢、控溫設備合規、無有害生物侵擾、門窗鎖具完備、煙霧報警有效、緊急出口暢通。紐約住房維護法典(HMC §27-2005)特别強調冬季室内溫度需維持在20℃以上。
三、修理(Repairs) 分為應急維修(24小時響應)與非緊急維修(72小時響應)兩類。中國《住宅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第十二條明确:影響基本居住功能的破損(如水管爆裂、電路故障)需立即修複;美國多數州采納" implied warranty of habitability"原則,租客在房東未履行維修義務時可行使租金代扣權。
“維持可租住的修理”是一個結合法律與房屋維護的特定表述,其含義需拆解分析:
“維持”
指保持某種狀态或條件,通常涉及持續性的維護行為。在房屋租賃語境中,強調房東需确保物業始終處于適合居住的标準(參考)。
“可租住的”
對應英文“tenantable”,即房屋符合基本居住條件,如結構安全、設施功能正常等。法律上要求房東履行維修義務,保障租客權益()。
“修理”
包含修複損壞、日常維護兩層含義。例如修繕破損設施、維護水電系統等(、)。部分語境中也可能隱含“規範租客行為”的引申義,但此處更偏向物理層面的維修()。
整體含義:指房東需通過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和必要維護,确保房屋始終滿足出租居住的條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這一表述常見于租賃合同或法律條款,強調房東的法定責任(綜合、、)。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維修标準,建議查詢當地房屋租賃法規或專業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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