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ocialist jurist
【法】 socialist jurisprudence
a school of thought; a specialist in certain field; family; home; tame
【法】 home
社會主義法學家(Socialist Jurist)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以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為指導,從事法學研究、教育或法律實務工作,緻力于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專業法律人士。其核心内涵體現在以下方面:
政治立場與理論基礎
社會主義法學家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他們研究、闡釋和發展符合社會主義國家性質與國情的法學理論體系,強調法律的階級性、人民性與社會主義方向 。其學術活動服務于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維護人民利益和國家法治統一。
核心職責與使命
其工作重心在于構建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參與國家法律法規的起草、論證與咨詢,推動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他們緻力于法學教育與人才培養,傳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同時,積極參與國際法律交流,闡釋中國法治道路的優越性。
價值取向與實踐導向
社會主義法學家的研究與實踐始終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追求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他們強調法律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解決法治建設中的實際問題,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
來源說明:
為保障信息的權威性與準确性,上述解釋綜合參考了《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對法學家的定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權威法學教材)的核心觀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共産黨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等綱領性文件的精神。相關官方文獻可通過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等渠道查閱。
“社會主義法學家”是一個結合了政治屬性和專業屬性的複合詞,其解釋可以從以下三個層面展開:
特指在社會主義制度框架下,以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為指導,緻力于研究法律與社會主義社會關系、推動法治建設的法律學者。其特點包括:
與古代法家(先秦學派,代表人物商鞅、韓非子)相比(): |對比維度 |古代法家|社會主義法學家| |------------|-----------------------|-------------------------| | 時代背景| 封建集權制度| 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 核心理念| 法、術、勢結合 | 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 | 法律目的| 維護君主統治 | 保障人民權益與社會發展| | 代表理論| 《韓非子》中的法治思想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這類法學家在當代中國法治進程中承擔着:
需注意:該術語的英文對應翻譯為"socialist jurist"(),但實際應用中需結合具體語境。當前我國法學界更常使用"Socialist Legal Scholar"這一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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