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xtent of injury
damage; harm; hurt; injure; disservice; injury; knife; wound
【醫】 noci-
【經】 damages
degree; extent; grade; measure; pitch; tune
【醫】 Deg.; degree; level
【經】 degree; extent
在漢英詞典語境下,“傷害程度”指因外力作用導緻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或功能障礙的嚴重性等級劃分。該術語需結合法學、醫學标準綜合理解,核心要素如下:
“傷害程度”對應英文“degree of injury”或“severity of harm”,其法律界定以《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标準》(最高人民法院等聯合發布)為基準,劃分為三級:
表皮擦傷、局部軟組織挫傷等未構成傷殘的損傷,例如拳擊導緻的皮下淤血(《标準》第5.1條)。
肢體單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或面部創口長度超4.5cm(《标準》第5.2.4條),需醫學幹預但無生命危險。
器官功能不可逆損傷(如失明、截肢)或危及生命的損傷(《刑法》第95條),例如顱腦損傷緻昏迷72小時以上。
傷害程度判定需結合臨床醫學指标:
<10日(輕微)|10-30日(輕傷)|>30日或永久喪失(重傷)
故意傷害緻人重傷處3-10年有期徒刑(《刑法》第234條),過失緻重傷量刑上限為7年。
傷殘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年限×傷殘系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2條)。
注:因部分原始文件無公開電子鍊接,引用時請通過官方公報或授權數據庫(如北大法寶、Westlaw)核查原文。
根據我國法律和司法實踐,傷害程度是指對人體損傷嚴重程度的等級劃分,主要用于刑事案件責任認定和民事賠償标準确定。以下是綜合法律依據的詳細解釋:
重傷
輕傷
輕微傷
注:具體案件需由司法鑒定機構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标準》進行專業評估。如需完整法律條文,可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檢相關司法解釋。
哀憐半環形的半質子性溶劑布爾算符摻合組份齒形傳動帶粗糙菌促黃體的大量數據檢測德拜-謝勒法電解分離感情回憶光圈止鐵固執觀念體質赫茨氏三征環烷酸鋁艱辛的套利假皮紀律性柯普氏征虧損結轉條例冷凝排氣輪送單元迷走神經素内倫斯特氏燈嵌套語言圈起的溶劑精制的示範員輸卵管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