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破産管轄權英文解釋翻譯、破産管轄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bankruptcy jurisdiction

分詞翻譯:

破産的英語翻譯:

bankruptcy; insolvency; failure; go broke; go into liquidation; ruin; smash
【經】 bankrupt; bankruptcy; become bankrupt; bust; failure; go bankrupt
go into liquidation; insolvency; play smash; play the bankrupt; rocks
ruin

管轄權的英語翻譯:

jurisdiction
【經】 competence

專業解析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釋,"破産管轄權"(Pòchǎn Guǎnxiá Quán)指法院依法審理破産案件的權力範圍及具體劃分。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層:


一、中文法律語境下的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第三條,破産管轄權指人民法院對破産案件的審判權限和地域分工。具體表現為:

  1. 地域管轄:債務人住所地法院對破産案件具有優先管轄權(《企業破産法》第三條)。
  2. 級别管轄:基層法院管轄縣/區級工商機關登記的企業破産案件;中級法院管轄重大複雜或市級以上注冊企業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産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二、英文對應概念解析(Insolvency Jurisdiction)

在英美法系中,"Insolvency Jurisdiction" 強調法院對破産程式的法律效力範圍,尤其涉及跨境破産:

  1. 主程式管轄權(Main Proceeding):以債務人主要利益中心(COMI)所在地法院為核心,其裁決具有全球效力(聯合國《跨國界破産示範法》第16條)。
  2. 非主程式管轄權(Non-main Proceeding):針對債務人在他國的營業機構,效力限于當地資産(《美國破産法》第15章)。
  3. 國際協調原則:承認外國破産程式效力需符合互惠及公共政策(歐盟《破産程式條例》Recital 23)。

三、典型案例體現的管轄權沖突

太子奶集團破産案(2011)中,湖南株洲中院依據債務人主要財産所在地行使管轄權,而境外債權人主張適用跨境破産規則,凸顯地域管轄與國際管轄的沖突。該案最終通過最高法協調實現資産統一處置(參見《中國破産審判白皮書》)。


權威來源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2007年施行)第三條
  2.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跨國界破産示範法》(1997)
  3. 歐盟理事會《關于破産程式的條例(第2015/848號)》
  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産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法釋〔2002〕23號)

(注:因平台限制無法提供直接鍊接,請通過中國人大網、聯合國貿法會官網或歐盟法律數據庫查詢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

破産管轄權是指法院受理破産案件的法定職權範圍,屬于專屬管轄,其他法院或機構無權受理。其核心内容如下:

一、地域管轄原則

破産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這裡的"住所地"需注意:

  1. 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優先以企業實際經營管理的核心地點為準;
  2. 注冊地:若無辦事機構,則以工商登記注冊地為管轄依據。

二、級别管轄劃分

根據企業登記機關的層級确定法院級别: | 法院層級 | 管轄範圍 | |---------|---------| | 基層法院 | 縣、縣級市、區級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 | | 中級法院 | 地級市及以上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
(含納入國家計劃調整的企業破産案件) |

三、特殊情形處理

當企業注冊地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一緻時,以實際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準。例如某公司注冊在A市,但總部設在B市,則應由B市對應級别法院管轄。

四、法律依據

主要依據《企業破産法》第三條及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該制度設計旨在便于調查取證、保護債權人權益,同時兼顧案件複雜程度與司法資源配置。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半支點丙硫咪唑慘劇發式非流動性購貨退回通知單關掉焊接部分紅紫黃原酸活度僵化結石探杆機力螺絲攻就地審判抗麻風劑考生快達貨連續的魯前列醇皮革滑爽劑WS-8302前緣犬巴貝蟲全垂體機能減退熱沉澱實際現金價值朔佩爾式耐折度儀器四處尋找俗氣托盤天平微分方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