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isk of collision
在漢英詞典及海事安全領域,"碰撞危險"(Risk of Collision)指兩艘或多艘船舶因航向、航速或位置關系,存在潛在的相撞可能性。該術語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國際海事公約定義
根據《國際海上避碰規則》(COLREGs)第7條,當船舶羅經方位無明顯變化且持續接近時,即存在碰撞危險。該定義被全球航海界采納為法律标準(來源:國際海事組織IMO公約文件)。
詞典釋義
牛津海事詞典(Oxford Dictionary of Nautical Terms)将其解釋為:"A situation where two vessels are on such courses that, if unchanged, will lead to an impact."(來源:牛津大學出版社專業詞典庫)
方位變化原則
若他船方位角持續減小且距離縮短,則危險存在;若方位角穩定不變,則碰撞必然發生(來源:國際海事組織《避碰規則指南》)。
技術參數阈值
現代航海實踐中,通常以最近會遇距離(CPA) 和最近會遇時間(TCPA) 量化風險:
(來源:《航海模拟器訓練标準》,國際航運協會ICS)
概念 | 碰撞危險(Risk of Collision) | 碰撞事故(Collision) |
---|---|---|
性質 | 潛在風險狀态 | 已發生的物理撞擊事件 |
法律後果 | 觸發避讓義務(COLREGs第8條) | 引發責任調查與賠償 |
技術響應 | 需采取轉向/減速等預防措施 | 啟動應急搜救與損害控制 |
注:以上定義與标準均基于國際海事法律框架及行業技術規範,適用于航海、航空等交通避碰領域。
“碰撞危險”是航海術語,指船舶在航行中因距離、航向、速度等因素可能引發碰撞的不安全狀态。具體解釋如下:
潛在可能性
指兩船在航行中因運動軌迹的交彙,存在發生碰撞的潛在可能性。這一概念不僅包含實際碰撞風險,還包括可能引發危險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如惡劣天氣、設備故障等)。
技術參數判斷
通常通過以下兩個參數評估:
判斷手段
需結合雷達、目視觀測、AIS(船舶自動識别系統)等工具綜合判斷。
避讓原則
如需更詳細規則或案例,可參考《國際海上避碰規則》或相關航海教材(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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