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nte litem motam
action; law; lawsuit; litigate; litigation; suit
【經】 litigation
begin; start; enter; birth; initiate; launch; proceed; set out
【計】 begin
【醫】 initiation; onset
【經】 commence; start
former; forward; front; preceding; priority
【醫】 a.; ante-; antero-; fore-; pro-; proso-; ventri-; ventro-
在法律語境中,"訴訟開始前"指民事糾紛進入正式司法程式前的準備階段。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對"pre-litigation"的釋義,該術語特指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前的法律狀态。中國《民事訴訟法》第123條将其界定為"起訴受理前的權利義務關系存續期間",主要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法律程式狀态
指尚未達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08條規定的立案标準,當事人仍可依法進行訴前調解、證據保全等非訟程式(參照中國裁判文書網2023年度訴前調解典型案例)。
行動階段特征
根據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此階段允許當事人實施訴前談判、仲裁申請、財産保全等法律行為。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7條規定的"訴訟前證據開示"制度即屬典型範例。
法律依據體系
中國司法實踐中主要依據《民事案件案由規定》進行預判分類,結合《民法典》第188條訴訟時效條款,形成完整的訴前法律框架。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發布的《關于訴前調解協議司法确認程式的規定》進一步細化了操作規範。
從比較法視角分析,英美法系中的"pre-action protocol"制度(參見英國民事訴訟規則第31.16條)與中國《關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的意見》存在程式理念的差異,前者強調當事人自主協商,後者側重法院引導下的糾紛化解。
“訴訟開始前”是指當事人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至法院立案受理前的階段,這一階段的核心是為訴訟程式啟動做好必要準備。其含義和關鍵内容可概括如下:
“訴訟開始前”是訴訟程式的預備階段,當事人尚未正式進入司法審理流程,但需完成法律規定的必要準備工作。這一階段的核心目标是确保訴訟請求合法、證據充分且程式合規。
明确訴訟目的與訴求
需清晰界定權益受損情況,提出具體訴求(如賠償、确認權利等),避免模糊表述。
收集與整理證據
包括書證(合同、發票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及電子數據,需确保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必要時可申請法院進行證據保全。
确定被告與管轄法院
需準确獲取被告身份信息(自然人需姓名、住址;法人需全稱、注冊地址等),并選擇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材料。
準備起訴材料
包括起訴狀(按被告人數準備份數)、原被告主體資料(身份證複印件、營業執照等)及證據材料。提交方式可選擇線下遞交或網上立案。
“訴訟開始前”是訴訟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階段,需通過充分準備确保程式合法、訴求明确、證據完備。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流程,可參考、3、4的詳細說明。
不溶性皂不信的多級算法礬分批培養腐氨公平價格寡居期關閉期間關稅限額和風賄互争權利的訴訟寄存單據即決審訊敬稱的可接受的依據氯鉛芒硝錳酸鈣面包房磨擦的耐久黴素齊次邊界條件球閥奇異性守恒定律熱沉澱素原人工砂屬于它的特種基金存款同向運動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