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纂国史的机构。 汉 称著作东观, 晋 为著作省, 唐 改称史馆, 宋 沿用,隶属崇文院, 金 始置国史院, 元 置翰林国史院, 明 以翰林院统领修史事务, 清 及 民国 改名为国史馆。
国史馆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官方修史机构,主要承担国家正史编纂与历史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汉语大词典》解释,该机构名称由"国史"与"馆"构成,"国史"指国家编修的历史典籍,"馆"意为官方设立的专门机构。
在历史沿革方面,中国历史研究院资料显示,清朝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首设国史馆,隶属翰林院,负责编修《明史》和本朝实录。民国时期改组为隶属国民政府文官处的修史机构,1949年后在台湾地区延续建制。大陆地区自20世纪80年代起,相关职能由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机构承接。
该机构核心职能包含三个方面:一是编纂纪传体正史,系统记录国家重大事件;二是保管整理历代皇帝实录、起居注等原始档案;三是编修典章制度汇编,如《大清会典》。其修史工作遵循"据实直书"原则,编纂成果具有最高官方史学权威性。
组织结构方面,国务院机构设置史料记载,清代国史馆设总裁、提调、总纂、纂修等职官,实行总裁负责制。现代相关机构延续了分级管理制度,设置档案管理、文献编纂、学术研究等职能部门。
当代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研究显示,新时代国史编研工作已形成"一馆多库"格局,数字化馆藏超过1000万件,推出《清史稿校注》《民国档案》等重要文献。相关成果通过中华书局等权威出版机构向社会公布,为史学研究提供基础支撑。
“国史馆”是负责编纂和保存国家历史的官方机构,其职能和形式在不同朝代有所演变:
定义与核心职能
国史馆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历史文献,编纂国史,涵盖帝王本纪、典章制度、人物传记等内容。其起源可追溯至汉代“著作东观”,晋代改称“著作省”,唐代始设“史馆”。
清朝国史馆的发展
民国及现代演变
民国初年设国史馆,负责编纂民国历史,后由新中国接收,其档案为研究民国史提供重要基础。台湾地区至今仍设隶属于“总统府”的国史馆,典藏史料并出版历史著作。
文化意义
国史馆不仅是历史文献的保存中心,更象征国家对历史的系统整理与传承。清代祁鹤皋、王先谦等学者在馆内完成《蒙古王公表传》《东华录》等著作,体现了其学术价值。
总结来看,国史馆的职能贯穿古代至近现代,是官方主导历史书写的重要载体,其制度化和持续性为中华文明的历史记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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