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谄媚之言。 唐 元结 《元鲁县墓表》:“未尝求足而言利,苟辞而便色,不颂之何以诫贪猥佞媚之徒也哉!”
(2).随便推辞。 宋 周密 《齐东野语·形影身心诗》:“愿君取吾言,得酒莫苟辞。”
“苟辞”是一个古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种含义:
指为了讨好他人而说出的阿谀奉承之语。例如唐代元结在《元鲁县墓表》中批评某些人“未尝求足而言利,苟辞而便色”,认为这种虚伪的言辞助长了贪婪谄媚的风气。
表示不假思索地推脱或敷衍拒绝。宋代周密在《齐东野语·形影身心诗》中写道:“愿君取吾言,得酒莫苟辞”,劝人饮酒时不要随意推辞。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解释为“敷衍塞责的言辞”,可视为对第二个含义的引申,但需注意这一用法在古典文献中尚未发现直接对应。建议在古文阅读中优先参考前两种释义。
《苟辞》是一个成语,意为勉为其难地表达意思或以敷衍的言辞应付。它形容言辞马虎敷衍,没有真实的内涵和表达,缺乏真诚。
《苟辞》的拆分部首是苟辛部,由苟(gǒu)和辛(xīn)两个部首组成。苟辞的总笔画数为12画。
《苟辞》最早出自《史记·卷二十一·蒙恬列传》,原文为“苟且徇私舍生取义,昧于义理,岂忠哉!”后来演变为今天的成语。
在繁体中,苟字保持一致,辞字为辭(cí)。
在古时候,苟字的写法有所不同,如西汉时期的《张傲谈文》中以“中刀至符待旦部”表示。而辞字的写法则保持一致,即辞。
1. 他对工作的态度只是苟辞塞责,没有实质性的贡献。
2. 他每次回答问题都是苟辞搪塞,没有回应问题的实质。
苟图、苟计、苟全、苟安、苟从等
敷衍、敷衍塞责、搪塞、马虎、草率
真诚、实质、认真、明确、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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