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赏的城邑。《晏子春秋·外篇上二四》:“昔吾先君 桓公 ,予 管仲狐 与 穀 ,其县十七,著之于帛,申之以策,通之诸侯,以为其子孙赏邑。寡人不足以辱而先君,今为夫子赏邑,通之子孙。”
“赏邑”是古代中国社会制度中的专有名词,指君主赏赐给臣属作为封地的特定区域,常用于表彰功绩或巩固政治关系。该词由“赏”与“邑”二字复合构成:
字义分解
历史制度内涵
赏邑制度盛行于周代至秦汉,是分封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赏者不仅获得土地管辖权,还享有该地域的赋税征收权。例如《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封之於、商十五邑”,即通过赏邑确立其政治地位。
应用场景
赏邑多用于军事封赏,如《战国策》载齐国“以千金、万户邑封田单”;也见于文官体系,如汉代“食邑千户”的爵位制度。其规模从数十户至万户不等,体现等级差异。
现代汉语中,“赏邑”一词仅用于历史文献研究或古典文学领域,不再具有实际制度意义。相关释义可进一步参考《辞源》《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等权威辞书及专著。
“赏邑”是古代中国的一种封赏制度,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多个来源进行详细解析:
赏邑(拼音:shǎng yì)指古代君主或高官将城邑(含土地及治权)作为奖赏赐予功臣或贤能者。这种封赏不仅是对个人功绩的认可,还包含对其家族的荣誉传承。
制度特点
赏邑属于分封体系的一部分,受赏者通常拥有城邑的税收、管理权。例如《晏子春秋》记载,齐桓公曾将“狐与穀”两个城邑(共十七县)赐予管仲,并明确写入文书通告诸侯,以示其功绩(见《晏子春秋·外篇上二四》)。
传承意义
赏邑可世袭,如齐景公对晏婴的封赏提到“通之子孙”,强调赏邑不仅是个人荣誉,更是家族地位的象征。
赏邑不同于现代的物质奖励,而是将政治权力与土地结合,体现了古代“封土建邦”的治理逻辑。这一制度在秦汉后逐渐被俸禄制取代。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晏子春秋》原文或历史典籍中的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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