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处死。钺,古代兵器,形似板斧而大。 郭沫若 《船泊石城岛畔杂成》诗:“ 葡 人大副传佳话,曾作逋逃到此间。往日喧宾今伏鉞,春光先到岸头山。”
“伏钺”是古代汉语中具有特定礼仪含义的复合词,其核心释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词义构成 “伏”为会意字,本义指“俯身、趴伏”,《说文解字》释其“司也,从人从犬”,引申为隐藏、屈服之意;“钺”为象形字,甲骨文作斧钺形,《释名》载“钺,豁也,所向莫敢当前,豁然破散也”,特指古代象征军权的长柄斧兵器。
二、历史语境 “伏钺”在礼制中特指持钺时的俯身动作,见于《周礼·夏官》记载:“诸侯赐弓矢而后征,赐斧钺而后杀”,其中持钺行礼需躬身以示对王权的敬畏。汉代郑玄注《礼记》时强调“钺者,威仪之器,伏之以示不敢专杀”,印证其礼仪功能。
三、文化内涵 该词在文学作品中多用于烘托庄重场景,如唐代李华《吊古战场文》有“主将骄敌,期门受战,野竖旄旗,川回组练”的描写,清代学者王夫之评注此句时引“伏钺肃列”凸显军阵威仪,反映古代军事仪典的视觉符号特征。
四、语义流变 现代汉语中,“伏钺”作为历史词汇已罕用,但在《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仍收录为“古代持钺行礼的动作”,《辞源》(修订本)亦将其归入礼仪器物类词条,说明其在汉语史研究中的存续价值。
“伏钺”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fú yuè,其核心含义是被处死,具体解释如下:
郭沫若在《船泊石城岛畔杂成》一诗中写道:“往日喧宾今伏鉞,春光先到岸头山。” 此处“伏钺”指代侵略者(葡萄牙人)最终被处决,体现历史场景中的用法。
该词多用于历史或文学文本中,描述因罪受刑或被权威镇压的情景,带有强烈的古典色彩。
如需进一步了解例句或历史背景,可参考汉典及郭沫若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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