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绕厅堂、正屋后面的房屋。 明 沉榜 《宛署杂记·经费下》:“修至公堂东房、抱厦、公会堂、东天沟、门楼、厨、厕房十四间。”《红楼梦》第七回:“却将 迎春 、 探春 、 惜春 三人移到 王夫人 这边房后三间抱厦内居住。”《负曝闲谈》第二七回:“只见奏事处对过有三间抱厦,窗欞上糊的纸已经破得不像样子了。”可作会客或书房用的叫“抱厦厅”。《红楼梦》第三回:“由后廊往西,出了角门,是一条南北甬路,南边是倒座三间小小抱厦厅,北边立着一个粉油大影壁。”
抱厦是中国传统建筑中特有的附属结构,指依附于主屋前后或左右的小型建筑空间,常见于宫殿、寺庙及民居。其名称源自“环抱主屋”的形态特征,兼具实用功能与美学价值。
从建筑形制分析,抱厦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前抱后厦”,即在主体建筑正前方凸出单坡顶空间,如北京故宫太和殿前的丹陛空间;二是“十字抱厦”,通过四面出厦形成十字形平面,多见于宋代寺院;三是“转角抱厦”,位于建筑转角处,通过翼角起翘增强结构稳定性。
《营造法式》记载,抱厦的建制需遵循“主从有序”的礼制规范,檐口高度不得超过主屋正脊,进深多控制在五檩以内。这种设计既扩展了室内使用面积,又通过悬山式或歇山式屋顶强化排水功能。现存典型实例包括山西应县木塔的副阶周匝和苏州园林中的贴水抱厦。
在文化寓意层面,抱厦被视为“天人合一”哲学的物质载体。《考工记》强调其“虚位以待”的空间特性,既可作为祭祀仪礼的过渡空间,也能构成文人雅集的半开放场所。明清时期更发展出“抱厦听雨”“倚栏观鱼”等园林意境营造手法。
参考资料:
“抱厦”是中国古代木构建筑中的一种特殊结构,以下是详细解释:
抱厦指在原建筑主体(如厅堂、正屋)的前后或侧面接建的小型附属建筑,平面呈“凸”字形,形似搂抱主建筑。其核心特点是依附于主体且向外突出,常见于宫殿、寺庙和民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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