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西汉 经学家 伏胜 的女儿。曾奉父命传《尚书》于 晁错 。《汉书·儒林传·伏生》“使掌故 朝错 (即 晁错 )往受之” 颜师古 注引 汉 卫宏 《定古文尚书序》:“ 伏生 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晓也,使其女传言教 错 。” ********* 《日本竹枝词》之八:“羡煞传经诸 伏 女,一时分得衡钱。”
伏女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典故的复合词,包含两层核心含义:
一、姓氏与性别组合 "伏"作为姓氏源于上古风姓,属中华古老姓氏之一。据《元和姓纂》记载,伏姓可追溯至伏羲氏后裔。"女"在此处指女性,组合使用时特指某位伏姓女子,常见于古代文献中对特定人物的指代。
二、特指历史人物 该词专指西汉经学家伏胜之女。《汉书·儒林传》载,秦代焚书时伏胜将《尚书》藏于壁中,汉文帝时朝廷欲重振经学,因伏胜年逾九旬口齿不清,遂命晁错向其女学习《尚书》传本,这一事件成为汉代经学传承的重要节点。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称"伏女传经"之事奠定了今文《尚书》的传播基础。
在语义演变中,"伏女"逐渐衍生出"文化传承者"的象征意义,明代学者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中评述:"伏女授书,薪火不绝",突显了该词的文化传承内涵。
“伏女”一词有两种主要解释,需根据语境区分:
历史人物特指 指西汉经学家伏胜(伏生)的女儿。据《汉书》记载,伏胜因年老口齿不清,由其女儿代为传授《尚书》给晁错。这一典故成为古代女性参与学术传承的罕见案例,南宋刘克庄、清代毛奇龄等诗人曾以此入诗。
成语释义争议 有部分词典(如)将其解释为成语,意为“女子顺从、侍奉男子的态度”,由“伏”(顺从)和“女”(女子)组成。但该释义未见于权威历史文献,且其他古籍均指向人物特指,故可能为现代衍生义或误读。
建议优先采用第一种历史人物解释,因其有明确文献依据(如《汉书》、卫宏《定古文尚书序》)。若涉及古代文化或经学史,可进一步参考《史记·儒林列传》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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