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腹诽 ”。
"腹非"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渊源的特殊词汇,现作规范表述为"腹诽"。根据《汉语大词典》和《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该词具有以下内涵:
一、基本释义 拼音:fù fēi 词性:动词 释义:指口中不说而内心非议,即表面保持沉默,内心持有反对意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中"腹诽而心谤"的记载,生动展现了这种心理状态。
二、字义分解
三、历史溯源 该词作为法律概念始见于汉武帝时期,《汉书·食货志》记载御史大夫张汤首创"腹诽之法",将思想定罪推向极端。宋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评述:"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这一历史典故成为中国古代司法专横的典型例证。
四、权威解释 《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定义为:"口里不说,心里不以为然。"《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标注为书面用语,强调其"心中非议"的核心语义。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词典》特别指出其作为历史罪名的特殊用法。
“腹非”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多重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以下是详细解释:
字面解释
“腹”指人的内心,“非”表示否定或不真实。组合后形容内心不诚实、不正直,或对事物持否定态度却未表露。
近义词
常与“腹诽”通用,意为“嘴上不说,心里认为不对”。
在汉代,“腹非”被定义为法律罪名,指对国家法令心怀异议却未公开表达的行为。例如:
文学语境
可用于描述隐晦的内心批判,如“心谤腹非”(表面顺从,内心谴责)。
日常表达
现代多用于书面语,强调隐藏的真实想法,例如:“他对决议腹非已久,却始终沉默。”
“腹非”既可作为描述心理状态的成语,也承载了特定的历史法律意义。使用时应结合场景判断其指向,避免与“腹诽”混淆。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史记》《汉书》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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