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守的意思、法守的详细解释
法守的解释
谓按法度履行自己的职守。《孟子·离娄上》:“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 明 唐顺之 《与吕沃洲巡按书》:“若夫有司,则虽悯雨恤灾,儘力周旋,顾其力能行於法守之所及,而不能行於法守之所不及。” 清 刘大櫆 《少宰尹公行状》:“今旬月之间,前后违反,恐无以昭法守也。”
词语分解
- 法的解释 法 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
- 守的解释 守 ǒ 保持,卫护:守成(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守御。守身(爱护自身,保持自己的品节)。守节。守恒。守望相助。墨守成规。 看管:看守。守护。 在一个地方不动:守株待兔。留守。 遵照:遵守。守法。守
专业解析
法守是古汉语词汇,现多用于书面语或特定语境,其核心含义指依据法律或礼法准则来规范自身行为的原则。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分层解析:
一、字义溯源与典籍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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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拆解
- 法:本义为刑法、律令(《说文解字》:“法,刑也”),引申为规则、标准。
- 守:意为持守、遵循(《说文解字》:“守,守官也”),强调对规范的坚守。
二字组合强调以法律或礼法为行为准绳的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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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献用例
最早见于《孟子·离娄上》:
“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
此处“法守”指臣民对法律制度的遵守,与君主的“道揆”(道德准则)形成对应,体现社会治理的双重规范。
二、现代词典释义
根据《汉语大词典》与《古代汉语词典》归纳:
- 基本义:依法自守,恪守法律或礼法准则。
- 引申义:
- 指个体对规则的内在认同与外在践行;
- 强调在缺乏外部监督时仍能自律守法的品质。
三、语境应用与近义词辨析
-
典型语境
- 历史文本:如“士大夫当以法守自持”(宋代奏议);
- 现代用法:多用于强调法治精神(如“强化法守意识”)。
-
近义对比
| 词汇 |
侧重差异 |
| 法守 |
主动持守法律的内在原则 |
| 守法 |
被动服从法律的表层行为 |
| 遵纪 |
遵守纪律规章的广泛范畴 |
四、权威参考来源
- 《孟子译注》(中华书局)对“法守”的礼法双重性阐释;
- 《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释义条目;
- 《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字义源流分析。
(注:因古汉语词汇的学术引用多依托纸质典籍,此处来源标注以权威出版物为准,未添加网页链接。)
网络扩展解释
“法守”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是遵守法律、依法履行职守,强调法律权威和社会责任。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基本定义
-
法律遵守
指个人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既包括依法行事,也包括维护法律尊严。例如公民依法纳税、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等场景均体现“法守”精神。
-
职守履行
特指公职人员或机构严格按照法度执行职责,如法官判案需“不偏不倚”,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二、历史渊源
- 古代文献依据
该词最早见于《孟子·离娄上》:“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强调国家治理需上下共同遵循法度。
- 传统内涵演变
明代唐顺之在《与吕沃洲巡按书》中进一步阐释,指出法律执行需在“法守所及”范围内,体现对法律边界的思考。
三、现代应用
- 社会层面
倡导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例如社区普法活动(参考的造句案例)。
- 法律实践
司法机关需“秉公执法”,既保障公民权益(如财产权、继承权),也维护公共秩序。
四、相关概念辨析
- 与“法治”区别:
“法守”更侧重个体行为,强调遵守法律的具体实践;而“法治”是宏观治理体系,涵盖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遵守的具体条款,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公民权利义务的规定(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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