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出卖劳力,依附于人。《南史·孝义传上·公孙僧远》:“弟亡,贫无以葬,身自贩贴与隣里,供敛送终之费,躬负土,手种松柏。”
"贩贴"是一个较为罕见的古汉语词汇,主要见于古代契约文书(尤其是敦煌社会经济文献),其含义与现代常用词有所不同。根据敦煌出土文献及学界研究,其释义如下:
贩贴
指在买卖、租赁或雇佣契约中,一方因特殊原因(如物品损坏、劳务未完成)需向另一方额外支付补偿金或罚金的行为。该词体现了古代契约经济中的担保与赔偿机制,常见于唐宋时期的民间交易文书。
契约违约补偿
在敦煌遗书《戊戌年洪润乡百姓令狐安定雇工契》(编号S.3877)中记载:"若忙时抛工壹日,克物贰斗……更无交加收赎贩贴。" 此处"贩贴"指雇工若违约抛工,需按契约扣除工钱或支付罚金(来源:郝春文《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三卷)。
买卖中的差价补足
部分学者认为"贩贴"亦指向买方追加货款的行为。如P.3150号文书提及土地交易时约定"中间有恩赦,不在论理限,两共对面平章,更不许休悔。如先悔者,罚麦贰拾驮,充入不悔人。恐人无信,故立私契,用为后凭,贩贴。" 此处可能指交易后若反悔需补足罚金(来源:唐耕耘《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二辑)。
词源考据
"贩"本义为买卖(《说文解字》:"贩,买贱卖贵也"),"贴"有补贴、添补之意(《玉篇》:"贴,以物质钱")。组合后特指契约经济中的补偿性支付,属唐宋时期西北方言词汇(来源:蒋礼鸿《敦煌文献语言词典》)。
学术提示:该词现代汉语已消亡,仅存于历史文献研究。当代《汉语大词典》《辞源》均未单列词条,需结合敦煌学成果释义。
“贩贴”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解释如下:
贩贴(fàn tiē)指出卖自身劳力以依附他人,常见于古代文献中描述因贫困被迫依附他人的社会现象。该词由“贩”(买卖/商人)和“贴”(依附)组合而成,字面可理解为“通过出卖劳力来贴附他人”。
历史文献记载
据《南史·孝义传上·公孙僧远》记载,南北朝时期公孙僧远因弟弟去世无力安葬,便“身自贩贴与邻里”,通过为他人劳作换取丧葬费用,并亲自负土种树()。
社会语境
该词反映了古代底层民众在贫困或灾祸中被迫依附权贵的生存状态,带有一定被动性。
若需进一步探究具体文献案例,可查阅《南史》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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