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明了。《孔丛子·与从弟书》:“其餘错乱,文字摩灭,不可分了,欲垂待后贤,诚合先君闕疑之义。”《隋书·经籍志二》:“帝命中书监 荀勗 、令 和嶠 ,撰次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杂碎怪妄,不可训知,唯《周易》、《纪年》,最为分了。”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冢中古书》:“观 后晋 太康 中, 汲郡 发 魏襄王 冢,大得古书,《周易》上下篇最为分了。”
“分了”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释:
基本释义
“分了”读音为fēn le,核心含义是“犹明了”,即清晰、明确、容易理解的状态。例如古籍中描述文字或事物因条理分明而容易被辨识,如“不可分了”“最为分了”。
古籍引证
现代用法
现代语境中,“分了”使用较少,但在特定场景下可表达“明确划分”或“清晰明了”的语义。例如:“划分了四个收获时期”“划分了森林燃烧性等级”。
该词主要用于描述事物或文字的清晰可辨性,古汉语中常见于文献考据,现代多用于学术或分类场景。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体例句,可参考《孔丛子》《隋书》等文献或上述来源网页。
分了是一个动词,意思是分开、断绝关系、结束。它常用来形容一段感情或关系的终结。
分了的部首是刀,总笔画数为4。
分了由两个汉字组成,分和了。
分的本义是分开、划分。了表示动作或状态的变化,或者表示某件事情的结束。
繁体字为「分了」,部首和笔画与简体字相同。
在古时候,汉字「分了」的写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部首和字形与现代相似。
1. 他们吵架后分了。
2. 经过几个月的争吵,他们最终分了手。
3. 他的失败让他与家人的关系产生了裂痕,他们也分了。
分析、分离、分解、分手、分裂、分明。
分手、解散、结束、告终。
合并、团结、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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