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更时,即凌晨一时至三时。《新唐书·天文志二》:“﹝ 太和 ﹞九年六月丁酉,自昏至丁夜,流星二十餘,纵横出没,多近天汉。”《资治通鉴·魏邵陵厉公嘉平元年》“自甲夜至五鼓” 元 胡三省 注:“夜有五更:一更为甲夜,二更为乙夜,三更为丙夜,四更为丁夜,五更为戊夜。” 清 王晫 《今世说·文学》:“﹝ 包饮和 ﹞每丁夜渡江。”
丁夜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性的时间概念,指古代夜间计时制度中的特定时段。根据《汉语大词典》解释,丁夜属于“五更”划分体系中的第四更,对应地支中的“丑时”,即现代时间凌晨1点至3点。这一称谓源自唐代的宫廷报时制度,《旧唐书》记载长安城夜间以鼓声传更,四更鼓响则称“丁夜”,标志着深夜与黎明的过渡阶段。
从语言学角度分析,“丁”在此处为天干第四位,与地支“丑”相配,形成“丁丑”组合,后简化为专指时辰的“丁夜”。宋代类书《太平御览》引《唐六典》提到,唐代更夫巡夜时以“甲乙丙丁戊”五夜轮值,其中丁夜由专人负责城门启闭安全。在文学作品中,丁夜常与静谧、孤寂的意境关联,如《全唐诗》中李商隐诗句“丁夜疏钟到晓迟”便借丁夜描绘长夜将尽的场景。
关于丁夜的具体时段,可参考清代考据学家赵翼在《陔余丛考》中的论述:“汉魏以夜分五更,一更戌初,二更亥初,三更子初,四更丑初,五更寅初。”这一记载与《中国天文历法纲要》中“丑时为丁夜”的结论相印证,说明该时间概念在历法体系中具有连贯性。
“丁夜”是古代对夜间时段的称谓,具体解释如下:
指四更时段,对应现代时间的凌晨1点至3点。古代将夜晚分为五更:
多用于古籍或历史文献,如清代王晫《今世说》中“每丁夜渡江”,描述深夜渡江行为。
个别资料误将丁夜解释为“晚上九点到十一点”(对应二更乙夜),此为错误说法,应以权威史料记载的四更时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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