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时管理财货文书出纳的小吏。《周礼·天官·序官》:“府六人,史十有二人。” 郑玄 注:“府,治藏;史,掌书者。凡府、史,皆其官长所自辟除。”《仪礼·士冠礼》“有司如主人服” 汉 郑玄 注:“有司,郡吏有事者,谓主人之吏所自辟除。府史以下,今时卒吏及假吏是也。” 宋 司马光 《知人论》:“谨盖藏,吝出纳,治文书,精会计,此府史之职也。” 清 夏炘 《学礼管释·释君服》:“府史之类,即庶人在官者。”
府史是汉语中的历史官职名词,特指古代官府中掌管文书档案、协助处理行政事务的基层吏员。其释义与历史沿革如下:
构词解析
“府”指官府、衙署;“史”为古代掌管文书、记录之职。合称指在官府中负责文书起草、档案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的吏员,属低级事务官。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职能定位
府史隶属“胥吏”阶层,介于官与役之间,具体职责包括:
来源:《中国古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
起源与早期记载
最早见于《周礼·天官》,载“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负责协助大宰处理财货文书。后世历代沿置,如唐代州府设“府史”掌案牍。
来源:《周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
宋明清时期的演变
来源:《中国历史大辞典·职官卷》(上海辞书出版社)
《新唐书·百官志》:
“州府佐吏有府史……掌符印、典文书。”
来源:《新唐书》(中华书局点校本)
《文献通考·职役考》:
“府史胥徒,庶人之在官者,掌府藏、簿书、案牍。”
来源:《文献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
来源:《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府史”是中国古代官职体系中的基层吏员,主要职责涉及财货、文书的管理及出纳事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府史是古代官府中负责管理财物、文书档案及日常收支的小吏。根据《周礼·天官·序官》记载,周代官职中设有“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其中“府”负责保管物资(治藏),“史”掌管文书记录(掌书),两者职能相辅相成。
职责与地位
历史演变
宋代司马光在《知人论》中强调府史需“精会计”“治文书”,清代夏炘则指出其身份接近“庶人在官者”,说明该职位长期存在于官僚体系的底层,职能稳定但地位较低。
府史是古代行政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基层角色,兼具财务与文书职能,虽无高阶官职的权力,却是保障官府日常运转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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