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花翎。 清 代冠饰上向后下垂拖着的孔雀尾翎羽,故又称“孔雀翎”。尾端有像眼睛而极灿烂鲜明的一圈,叫做眼。有三眼、双眼、单眼之分。没有眼的叫蓝翎。 清 初,花翎只赏给得朝廷特恩的贵族十大臣, 咸丰 以后赏戴甚滥,又开捐例。《中国歌谣资料·咸丰坐了十年半》:“ 咸丰 坐了十年半,顶翎赏了一大片,说他是文科,未曾把书念。”《文史哲》**第6期:“其中有 同治 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监察御史 余上华 奏折,奏道:‘……仅予撤消京堂摘去顶翎,殊不足以蔽辜,应请旨将 李德立 、 庄守和 立予屏斥,严治其罪,以告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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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翎是清代官员礼帽上特有的装饰物,专指以孔雀尾羽制成的"花翎",属于封建等级制度的重要标识。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顶翎分为"蓝翎"与"花翎"两种形制,其构造特征为:以玉、珐琅或玻璃制成的翎管固定孔雀翎,尾端呈现特有的目晕纹样,即所谓的"眼"。
从制度演变角度,《清史稿·舆服志》详述其发展脉络:初期仅限宗室成员佩戴,乾隆朝后扩展为五品以上官员的荣誉象征。其中单眼花翎授予五品官员,双眼花翎赐予宗室或三品大员,三眼花翎作为最高等级,仅限亲王、贝勒等皇族显贵佩戴。
这种冠饰具有严格的使用规范:文官需经保举,武官须立军功方可获赐。礼部尚书穆彰阿在奏折中曾言"非军功及奉特旨者,不得滥赏",印证其授予制度的严苛性。至光绪朝废除科举后,顶翎制度逐渐式微,最终随着清王朝覆灭退出历史舞台。
从文化符号学角度考察,顶翎承载着三重象征意义:孔雀羽毛的"目晕"隐喻明辨是非的为官准则,翎管材质对应不同品秩,翎眼数量构建起完整的权力层级标识系统。这种将自然物象与政治伦理相结合的装饰艺术,成为研究清代官僚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
“顶翎”一词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指清代官员冠帽上的孔雀翎羽装饰,又称“花翎”或“孔雀翎”。
《查字典》提到其作为成语时,比喻“才能或地位超过同辈”。
“顶翎”的常见含义为清代官饰,需与成语的比喻义区分。其历史背景和等级制度反映了古代中国的服饰文化与政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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