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灯彩为道具的舞蹈。 清 昭槤 《啸亭续录·山高水长殿看烟火》:“ 乾隆 初定制,於上元前后五日,观烟火於 西苑 西南门内之 山高水长楼 ……次乐部演舞灯伎,鱼龙曼衍,炫曜耳目。”
"灯伎"是一个在现代汉语中极为罕见且未被权威词典收录的词汇。其具体含义需要结合古代文献或特定语境推测,目前缺乏词典学层面的标准释义。以下是基于文献线索的可能解释方向:
可能的含义推测(非词典释义):
词典收录情况:
建议: 若需准确理解特定文本中的"灯伎",必须结合该文本的具体上下文、时代背景及作者意图进行考证。可查阅相关历史文献、地方志、笔记小说或佛教典籍寻找线索。对于学术研究,建议咨询古汉语、民俗学或艺术史领域的专家。
来源参考:
“灯伎”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综合解释:
基本含义
指以灯彩为道具的舞蹈形式,常见于古代宫廷或节庆表演中。例如清代乾隆时期的上元节庆典中,乐部会通过灯伎表演营造奇幻的视觉效果。
历史背景与出处
该词最早见于清代昭槤的《啸亭续录·山高水长殿看烟火》,记载乾隆年间上元节前后五日,宫廷会在西苑山高水长楼表演烟火及灯伎,配合“鱼龙曼衍”等节目,展现盛大的视觉场景。
表演形式
灯伎表演者通过操控灯彩道具(如变换灯光颜色、亮度或队形),结合舞蹈动作,形成动态的灯光艺术,类似现代的灯光秀。这种形式常用于烘托节日氛围或戏剧场景。
其他解释
部分资料提到“灯伎”可引申为灯光技艺高超的人,但此用法较为少见,更多文献仍以“灯彩舞蹈”为核心释义。
现代关联
如今类似灯伎的表演形式仍存在于传统节庆(如元宵灯会)或舞台剧中,但“灯伎”一词已较少使用,更多以“灯舞”“彩灯表演”等表述替代。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文献或表演细节,可参考《啸亭续录》原文或相关清代宫廷艺术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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