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燈彩為道具的舞蹈。 清 昭槤 《嘯亭續錄·山高水長殿看煙火》:“ 乾隆 初定制,於上元前後五日,觀煙火於 西苑 西南門内之 山高水長樓 ……次樂部演舞燈伎,魚龍曼衍,炫曜耳目。”
"燈伎"是一個在現代漢語中極為罕見且未被權威詞典收錄的詞彙。其具體含義需要結合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推測,目前缺乏詞典學層面的标準釋義。以下是基于文獻線索的可能解釋方向:
可能的含義推測(非詞典釋義):
詞典收錄情況:
建議: 若需準确理解特定文本中的"燈伎",必須結合該文本的具體上下文、時代背景及作者意圖進行考證。可查閱相關曆史文獻、地方志、筆記小說或佛教典籍尋找線索。對于學術研究,建議咨詢古漢語、民俗學或藝術史領域的專家。
來源參考:
“燈伎”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基本含義
指以燈彩為道具的舞蹈形式,常見于古代宮廷或節慶表演中。例如清代乾隆時期的上元節慶典中,樂部會通過燈伎表演營造奇幻的視覺效果。
曆史背景與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昭槤的《嘯亭續錄·山高水長殿看煙火》,記載乾隆年間上元節前後五日,宮廷會在西苑山高水長樓表演煙火及燈伎,配合“魚龍曼衍”等節目,展現盛大的視覺場景。
表演形式
燈伎表演者通過操控燈彩道具(如變換燈光顔色、亮度或隊形),結合舞蹈動作,形成動态的燈光藝術,類似現代的燈光秀。這種形式常用于烘托節日氛圍或戲劇場景。
其他解釋
部分資料提到“燈伎”可引申為燈光技藝高超的人,但此用法較為少見,更多文獻仍以“燈彩舞蹈”為核心釋義。
現代關聯
如今類似燈伎的表演形式仍存在于傳統節慶(如元宵燈會)或舞台劇中,但“燈伎”一詞已較少使用,更多以“燈舞”“彩燈表演”等表述替代。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文獻或表演細節,可參考《嘯亭續錄》原文或相關清代宮廷藝術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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