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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古典哲学的意思、德国古典哲学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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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古典哲学的解释

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资产阶级哲学。创始人为康德,黑格尔为集大成者,费尔巴哈为最后的代表。德国古典哲学的主要成就是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合理内核”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德国古典哲学是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叶在德意志地区形成的哲学思想体系,其核心特征是以理性为基础,构建涵盖认识论、伦理学、形而上学的系统性理论。该学派在西方哲学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地位,既继承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传统,又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哲学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时间范围看,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集中在1781年(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出版)至1831年(黑格尔逝世)期间,历时约半个世纪。其代表人物包括伊曼努尔·康德、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弗里德里希·谢林和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形成连贯的思想演进脉络。

在理论建构方面,该学派呈现三大核心特征:

  1. 批判性认识论:康德提出“先验哲学”,认为人类认识受先天范畴限制,主张“物自体”不可知但可思(来源: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
  2. 辩证法体系:黑格尔创立“绝对精神”的辩证发展观,强调矛盾对立的统一与扬弃(来源:剑桥大学哲学史);
  3. 实践哲学转向:从康德的道德律令到费希特的行动哲学,确立主体能动性在哲学中的核心地位(来源:《西方哲学史》学术专著)。

德国古典哲学对现代社会的深远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其认识论研究为现代科学方法论奠定基础;伦理学说影响了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辩证法思想直接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理论来源。该学派至今仍是哲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全球超过200所大学设有专项研究机构(来源:国际哲学学会年度报告)。

网络扩展解释

德国古典哲学是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在德国形成的哲学思潮,代表了近代西方哲学向现代哲学过渡的关键阶段。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一、定义与时间范围

德国古典哲学主要指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资产阶级哲学,以康德为创始人,黑格尔为集大成者,费尔巴哈为最后代表。其发展背景与德国资本主义的兴起、英国工业革命及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密切相关。

二、核心思想与代表人物

  1. 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界立法”的认识论,主张对象必须符合人类知识结构,强调理性与信仰的界限。
  2. 黑格尔:创立辩证法体系,其“合理内核”(如矛盾运动、历史发展观)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来源。
  3. 费尔巴哈:以唯物主义批判宗教和黑格尔唯心主义,其“基本内核”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唯物主义基础。
  4. 其他哲学家:费希特(“自我建立非我”的主体哲学)、谢林(自然哲学与同一哲学)等也贡献了重要理论。

三、历史地位与影响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哲学家的思想体系或历史关联,可参考上述标注的权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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