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神仙匹偶。指牵牛、织女二星。《乐府诗集·清商曲辞二·七日夜女歌六》:“灵匹怨离处,索居隔长河。”《文选·谢惠连<七月七日夜咏牛女>》:“云 汉 有灵匹,弥年闕相从。” 张铣 注:“灵匹,谓牛女相匹耦也。” 唐 王勃 《七夕赋》:“佇灵匹於星期,眷神姿於月夕。” 明 谢谠 《四喜记·巧夕宫筵》:“灵匹渡银河,人间醉綺罗。”
(2).美好的配偶。 唐 孟郊 《婵娟篇》:“月嬋娟,真可怜。夜半 姮娥 朝太一,人间本自无灵匹。” 唐 嵩山女 《书任生案》诗:“神仙尽灵匹,君意合何如?”
灵匹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深厚文化意涵的古典词汇,其核心意义指“神仙伴侣”,常用于描述神话传说或文学作品中相配的神明、仙人。以下从语义解析、文化溯源两方面展开说明:
一、语义解析 据《汉语大词典》释义,“灵”本义为神灵,引申为神圣、聪慧;“匹”指匹配、配偶。二字连用构成偏正结构,字面含义为“神灵的配偶”,后泛化指代具有超凡特质的伴侣关系。例如《乐府诗集·七夕》中“灵匹怨离处,索居隔长河”,即用“灵匹”指牛郎织女这对传说中的仙侣。
二、文化溯源 该词最早见于魏晋文献,与七夕节俗密切相关。南朝梁代萧统编《文选》收录谢惠连《七月七日夜咏牛女》诗,注曰:“灵匹谓牵牛织女二星”,可见其最初特指星宿拟人化的配偶形象。唐代以后,“灵匹”逐渐扩展至文学创作,如白居易《长恨歌》以“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暗喻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灵匹”之约,赋予其超越生死的情感象征。
这一词汇的演变轨迹,折射出中国古代“天人感应”的哲学观,以及将自然现象人格化的诗性思维传统。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将其列为“文学性历史词汇”,说明其在现代汉语中主要应用于学术研究或特殊文体表达。
“灵匹”是一个具有文学色彩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核心含义
文学应用 该词多见于古典诗词,如谢惠连《七月七日夜咏牛女》中“云汉有灵匹”借星喻人,王勃《七夕赋》“佇灵匹於星期”则直接关联七夕主题,体现其与爱情、分离意象的紧密联系。
文化意涵 兼具神话色彩与现实寄托,既承载古人对星宿的浪漫想象,也映射了人们对忠贞爱情的追求,尤其在七夕相关作品中频繁出现。
需注意,现代汉语中此词已不常用,主要出现在古典文学研究或特定文化语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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