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cal chronicles;annals of local history] 地方上的大事年鉴
即方志。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
地方志,又称方志,是中国传统文献中一种系统记述特定行政区域内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其核心含义可从汉语词典角度并结合权威来源解释如下:
定义与性质
地方志是记载某一地区(省、府、州、县、乡等)在一定时期内,其地理环境、建置沿革、政治军事、经济发展、社会风俗、教育文化、人物事迹、名胜古迹、物产资源、自然灾害等各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它被视为“一方之全史”或“地方百科全书”,具有存史、资政、教化的重要功能。
来源: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官方释义(国家方志馆展陈基础资料)。
词义解析
来源:结合《汉语大词典》(“志”字条释义)及方志学基本理论。
核心特征
来源: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中对地方志功能与编纂原则的阐述。
编纂主体与权威性
现代地方志的编纂通常由各级政府设立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是官方主持的、具有权威性的文化工程。其内容需经过严格的资料收集、考证和审查程序。
来源: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四条、第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
价值与意义
地方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中华文明、保存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它对于了解国情地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化交流、激发爱国爱乡情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社会、民俗等领域的核心史料。
来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强调保护利用地方志等文化典籍。
地方志是以特定行政区划为范围,采用分类记述方式,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录该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它由官方主持编纂,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综合性、连续性和权威性,是中华文化典籍的重要门类,发挥着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
地方志是系统、全面记录某一地区自然、社会、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文献,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1. 定义与性质
地方志以“方”指代地域,“志”意为记述,合称即“地域性记录”。其内容涵盖自然地理、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社会变迁等,被称为“一方百科全书”或“地方全史”,兼具资料性与著述性。
2. 核心内容
3. 历史演变与别称
古称“地记”“图经”“方志”等,最早可追溯至《周礼》中“方志”一词。宋代后逐渐形成固定编纂体例,现代新方志扩展至年鉴等类型。
4. 分类形式
示例参考
《中国大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综合记录某一地区自然和社会情况的文献”,而《运城新闻网》则强调其“一应俱全的综录”特性。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阅《中国方志网》等专业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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