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语词典

刺史的意思、刺史的详细解释

关键字:

刺史的解释

[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 古代官名,自汉设立本为监察郡县的官员,宋元以后沿用为一州长官的别称

详细解释

古代官名。原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 汉武帝 时,分全国为十三部(州),部置刺史。 成帝 改称州牧, 哀帝 时复称刺史。 魏 晋 于要州置都督兼领刺史,职权益重。 隋炀帝 、 唐玄宗 两度改州为郡,改称刺史为太守。后又改郡为州,称刺史,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 宋 于州置知州,而无刺史职任,刺史之名仅为武臣升迁之阶。 元 明 废名, 清 仅用为知州之别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其餘观察及诸州刺史、县令、録事、参军多至每月五十千。” 清 顾炎武 《日知录·隋以后刺史》:“ 汉 之刺史犹今之巡按御史; 魏 晋 以下之刺史,犹今之总督; 隋 以后之刺史,犹今之知府及 直隶 知州也。”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刺史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官职,其核心含义与演变如下:

一、字义与起源

“刺”指检核问事,“史”为御史之意。该职源于汉代,最初为中央派遣监察地方的官员,称“刺御史”或“刺史”,负责监督郡守、诸侯王的行为。其设立初衷是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势力膨胀。

二、职权演变

  1. 监察职能(汉)

    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部,每部设刺史一人,依据《六条问事》监察郡国长官,品级虽低(六百石),但可弹劾二千石高官。

    来源:《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华书局点校本)。

  2. 行政实权化(魏晋南北朝)

    刺史逐渐统辖州郡军政,兼领将军号,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如三国时荆州刺史、兖州刺史均掌兵权。

    来源:《三国志·魏书》(中华书局1959年版)。

  3. 唐代定型与宋代虚化

    唐代刺史为州级长官,宋以后职权被知府、知州取代,渐成虚衔。

    来源:《新唐书·职官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

三、历史影响

刺史制度体现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策略,其从监察官到行政官的转变,反映了古代官僚体系的动态平衡。著名人物如唐代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推动地方文教发展。

权威参考:

(注:因古籍原始文献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以权威出版物为准,在线资源可参考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等学术平台。)

网络扩展解释

刺史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监察与行政官职,其职能和地位随朝代演变发生显著变化。以下从词源、职能演变、历史意义三个方面综合解析:

一、词源解析

「刺史」一词中:

二、职能演变

  1. 西汉时期(起源阶段)

    •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州部,每部设刺史一人,专职监察郡守、诸侯王;
    • 职责包括「六条问事」:监察官员腐败、豪强兼并、司法公正等,但无直接行政权。
  2. 东汉至魏晋(职权扩张)

    • 汉成帝时改称州牧,兼掌军事与民政;
    • 东汉末年逐渐演变为地方军政长官,成为割据势力基础。
  3. 隋唐时期(行政转型)

    • 隋代废郡设州,刺史成为州级行政长官,主管民政;
    • 唐代刺史管辖一州,负责赋税、司法、教育等,但仍保留监察职能。
  4. 宋元明清(地位弱化)

    • 宋代设知州取代刺史实权,元明清时期「刺史」逐渐成为知州、知府的别称。

三、历史意义

刺史制度体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的博弈:

补充说明:刺史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唐代诗人白居易、杜牧等均曾任刺史,可见该职位在文化治理中的作用。当代省级监察委员会的设置,亦可见历史监察思想的延续。

别人正在浏览...

傍纽本生灯避位称材成都成位陈事打道回府等数得志第三人称洞肛多发独速蛾緑二女奋勇争先敢毅葛面诃佛駡祖黑鸩宏焘槐本画略结核杆菌竭走浄手九曲珠鸡跖泃河轮廓冥昭瞢闇峚山泥耳笼首泥垣宫跑媒彭薄缥清疲懈窍窕权县劬劬三铉上炎嵩华送纳琐运宿志唐虞滩羊摊子讨饭特底铁如意庭轩柝境尉斗武场现影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