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 古代官名,自汉设立本为监察郡县的官员,宋元以后沿用为一州长官的别称
古代官名。原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 汉武帝 时,分全国为十三部(州),部置刺史。 成帝 改称州牧, 哀帝 时复称刺史。 魏 晋 于要州置都督兼领刺史,职权益重。 隋炀帝 、 唐玄宗 两度改州为郡,改称刺史为太守。后又改郡为州,称刺史,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 宋 于州置知州,而无刺史职任,刺史之名仅为武臣升迁之阶。 元 明 废名, 清 仅用为知州之别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其餘观察及诸州刺史、县令、録事、参军多至每月五十千。” 清 顾炎武 《日知录·隋以后刺史》:“ 汉 之刺史犹今之巡按御史; 魏 晋 以下之刺史,犹今之总督; 隋 以后之刺史,犹今之知府及 直隶 知州也。”
刺史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监察与行政官职,其职能和地位随朝代演变发生显著变化。以下从词源、职能演变、历史意义三个方面综合解析:
「刺史」一词中:
西汉时期(起源阶段)
东汉至魏晋(职权扩张)
隋唐时期(行政转型)
宋元明清(地位弱化)
刺史制度体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的博弈:
补充说明:刺史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唐代诗人白居易、杜牧等均曾任刺史,可见该职位在文化治理中的作用。当代省级监察委员会的设置,亦可见历史监察思想的延续。
段落1:刺史的含义
刺史是古代中国官制中的一个职位,指派在地方上负责行政和军事事务的官员。刺史可以理解为地方省级官员,类似于现代中国的省长。
段落2:刺史的拆分部首和笔画
刺史这个词由两个部首组成:刂(刀刃)和 史(长官,官员),刺史共有10个笔画。
段落3:刺史的来源与繁体书写
刺史一词来源于《尚书》中的古代职位称谓。刺史在繁体中书写为「 刺史」,保留了原词的写法和意义。
段落4:刺史在古时候的汉字写法
在古时候,刺史的汉字写法可能会有些区别。例如,部分古代文献中,也用「 次史」来称呼刺史,意思相同。
段落5:刺史的例句
例句1:这位刺史在治理地方问题上做出了重要贡献。
例句2:刺史巡视军队,督促训练工作的开展。
段落6:刺史的组词、近义词和反义词
组词:上刺史、副刺史
近义词:太守、都督
反义词:令史、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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