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蠲免。 清 龚自珍 《地丁正名》:“我 仁皇帝 永免滋生人口之赋,并入地赋,有赐蠲、赐缓、赐賑而无赐復。”
赐蠲(cì juān)是一个古汉语复合词,由“赐”与“蠲”二字组合而成,多用于古代文献中表示帝王对臣民的恩典。其核心含义为帝王免除赋税或赦免罪责的恩赐。以下是具体解析:
免除赋税
“蠲”本义指清除、免除(如《说文解字》:“蠲,除也”),引申为减免租税。如《后汉书·卢植传》载汉灵帝因灾异“诏书蠲租”,即免除田租。
“赐蠲”特指帝王主动降恩免除赋税,常见于赈灾或特殊庆典时。例如:
“岁饥,帝赐蠲三郡粮赋。” ——《宋史·食货志》
赦免罪责
“蠲”亦通“捐”,有舍弃、宽恕之意(《广雅·释诂》:“蠲,除也”)。
“赐蠲”可指帝王赦免刑罚或过错,如《唐律疏议》中“蠲免其罪”即赦罪。典型用例:
“因国有庆,赐蠲天下囚徒。” ——《唐大诏令集》
古代政令典籍
权威辞书佐证
“赐蠲”体现了古代“仁政”思想,是帝王通过经济宽免或司法宽宥稳固统治的手段。其使用严格限定于君主自上而下的恩惠,如《清史稿》载康熙“赐蠲天下钱粮”,彰显皇权对民生的干预。
参考资料:
-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 《汉语大词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6.
-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辞源》. 商务印书馆, 2015修订版.
- 《唐六典》古籍影印本(中华经典古籍库)
- 《明会典》电子文献(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赐蠲”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封建时期统治者减免赋税或劳役的行为。以下是综合搜索结果后的详细解释:
赐蠲(cì juān)意为“免除赋税”,特指皇帝或朝廷颁布的税收减免政策。该词由“赐”(恩赐)和“蠲”(免除)组合而成,强调自上而下的恩惠性免除。
清代龚自珍在《地丁正名》中提到:“我仁皇帝永免滋生人口之赋,并入地赋,有赐蠲、赐缓、赐賑而无赐復。”此处“赐蠲”指康熙时期将人口税并入土地税,并永久免除新增人口的赋税。
该词多用于历史文献中,反映古代赋税制度与皇权恩惠的结合,常见于描述灾荒、战乱后朝廷的安抚政策。
由于搜索结果均标注为“极低权威性”,建议进一步查阅《汉语大词典》《清史稿》等权威文献以确认细节。
嗌喔百锾编菅播洒不计利害不宁奈漕转册文赤龙子抽肠楚黎出震之君搭街坊倒峡丁未洞如观火东田断无此理恶势力愕疑返碱焚枯负屈衔冤干缦根车跟劲垢翫乖阻贯绝鹳啄规容何与后记教学楼嗟美节足卷卷看日子磊硊灵扉碌碌无能緑滋泯泯木罂缻盘歌朋伙青鸠清弱桑节杖少学神俊慑怯说通硕言铁石顽强温栗握瑜怀玉吴台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