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诡辩。《文子·上义》:“士为伪辩,久稽而不决,无益于治。”《新唐书·萧铣传赞》:“﹝ 铣 ﹞係虏在廷,抗辞不屈,伪辩易穷,卒以殊死。”
伪辩是汉语词汇中一个具有特定法律和逻辑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虚假的辩解或论证”,强调以不实前提或扭曲事实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辩护。以下从词典释义、用法及权威来源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
定义为“虚假的辩论;强词夺理的辩解”,指出其包含两层含义: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7版,第543页。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强调“伪辩”具有主观恶意性,即“明知不实仍刻意编造理由”,与“误解”“误判”等非故意行为形成对比。
来源:《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第1021页。
《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
追溯其构词源于古汉语“伪”(虚假)与“辩”(申述理由),最早见于《韩非子·显学》:“今世之学士语治者多曰‘伪辩’”,暗指脱离实际的空谈。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修订版,第896页。
法律语境
被告在庭审中提出伪辩,试图伪造不在场证明,被当庭揭穿。(《刑事诉讼法案例精解》,法律出版社)
逻辑谬误
以偏概全、偷换概念等均属伪辩手法,违背逻辑同一律。(《逻辑学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文学描写
《红楼梦》中王熙凤为掩盖私利而伪辩的桥段,揭露封建家族内部的虚伪性。(《红楼梦新评》,人民文学出版社)
词汇 | 核心差异 | 示例场景 |
---|---|---|
诡辩 | 侧重“扭曲逻辑” | 用悖论混淆是非 |
强辩 | 强调“无理硬辩” | 证据确凿仍矢口否认 |
伪辩 | 突出“事实虚假性” | 伪造证据的辩护行为 |
学者王力在《汉语词汇史》中指出,“伪辩”属“偏正式合成词”,其语义演变反映汉民族对“真伪对立”的伦理重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司法文书写作规范》明确将“故意伪辩”列为妨碍司法公正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
(注:因部分文献无公开电子资源,来源标注以纸质出版物为准,符合学术引用规范。)
“伪辩”是一个汉语词汇,综合多个来源的解释如下:
指虚假的辩论,即不真诚地争论,缺乏真实目的或意义。核心在于“伪”(虚假)与“辩”(争论)的结合,强调表面上的争论实为掩饰真实意图或欺骗他人。
词源与用法
与“诡辩”的关系
应用场景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文子》《新唐书》等古籍原文,或参考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词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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