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言插科打诨。 明 汤显祖 《南柯记·漫遣》:“自家 扬州 城中有名的一个 溜二 便是。一生浪荡,半世风流。但是晦气的人家,便请我撮科打鬨;不管有趣的子弟,都与他钻懒帮闲。”
撮科打哄(cuō kē dǎ hòng)是一个源自古代白话的汉语成语,主要用于形容戏曲表演或日常生活中的滑稽逗乐、插科打诨行为,后亦引申指胡闹、开玩笑或制造混乱的场景。其详细释义如下:
戏曲表演中的滑稽行为
指传统戏曲(尤其是元明杂剧、南戏)中,丑角或配角通过夸张的动作、诙谐的语言制造笑料,活跃舞台气氛的表演形式。这是“科诨”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调节戏剧节奏,吸引观众注意力。
来源:《中国戏曲曲艺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日常生活中的戏谑胡闹
引申为在非表演场合中故意开玩笑、起哄捣乱的行为,常含贬义,暗指行为轻浮、不严肃。
来源:《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撮”意为聚集、引发,“科”指戏曲中的程式化动作(科范)。合指通过特定动作引发笑料。
来源:王力《古汉语字典》
“打”为动词前缀,“哄”指喧闹、搅扰。合指制造混乱或喧闹场面。
来源: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
动宾联合式短语,强调通过表演或行为刻意制造逗乐或混乱效果。
古典文学中的用例
多见于元杂剧和明清小说。例如:
“他专一会撮科打哄,到处里卖弄聪明。”
——明·杨文奎《儿女团圆》
来源:《全元曲》(中华书局)
现代语义的延伸
当代使用中更侧重“无理取闹”的贬义色彩,如:“严肃场合不得撮科打哄。”
来源: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
学者洛地指出:“‘撮科打哄’是南戏科诨的典型手段,通过肢体与语言的错位制造喜剧冲突。”
来源:洛地《戏曲与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
《汉语大词典》释义:“以滑稽动作或语言逗笑取乐;亦泛指胡闹。”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第4卷第128页
该词反映了中国传统戏曲“寓庄于谐”的美学原则——通过诙谐调剂严肃叙事,这一手法在关汉卿、汤显祖等剧作家的作品中均有体现,是理解古典喜剧艺术的关键概念。
来源:叶长海《中国戏剧学史稿》
“撮科打哄”是一个古代汉语成语,其含义和使用场景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但核心指向幽默或喧闹的场面。以下是详细解释:
需注意语境差异:在文学或历史文本中多指表演艺术,而现代口语可能偏向引申的喧闹含义。建议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指向。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南柯记》原文或权威词典(如《汉语大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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