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宋 代公文习用语·犹言抵触违反。 宋 范仲淹 《奏乞重定三班审官院流内铨条贯》:“自祖宗以来,条贯极多,逐旋衝改,久不删定,主判臣僚,卒难详悉。”《宋史·徽宗纪四》:“辛巳,詔自今衝改 元丰 法制,论以大不恭。”
(2).引申为修改。《续资治通鉴·宋孝宗淳熙元年》:“缘臣僚申明衝改,前后不一。率多出私意,徇人情。”
“冲改”是汉语中由“冲”与“改”组合而成的复合动词,其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释义 “冲”本义为水流冲击、碰撞,《汉语大词典》指出其引申为“强力改变原有状态”;“改”表示变更、修正,《现代汉语词典》将其定义为“对原有事物进行调整的行为”。二者结合后,“冲改”指通过外部力量冲击或干预,对原有事物进行修改或调整,例如“政策因现实需求而冲改”。
二、引申义项
如“洪水冲改河道”,强调自然力量对地貌的直接影响(《汉语大词典》。
用于描述制度、法规的调整,如“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冲改”,体现人为干预的修正过程(《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三、应用辨析 与“修改”“修订”等近义词相比,“冲改”更强调外力介入的主动性,且多用于书面语境。例如古籍中“冲改旧制”的表述,凸显变革力度(《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冲改”是一个具有历史语境的中文词汇,其含义在宋代公文中尤为常见,具体解释如下:
抵触违反(宋代公文用语)
指与原有法令、制度或规定发生冲突或违背。例如宋范仲淹在奏折中提到,因条文繁杂且多次被“衝改”,导致官员难以执行。北宋《宋史·徽宗纪》也记载,若擅自修改元丰年间的法制,会被视为“大不恭”。
引申为修改
在后世使用中,词义逐渐扩展为对文本、规章等的修改。如《续资治通鉴》提到,官员常因个人意图或人情而随意“衝改”条文,导致前后矛盾。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公文、律法的修订争议,现代语境中较少使用。若需表达类似含义,可结合具体背景说明,避免歧义。
以上解释综合了宋代文献及权威词典的考据,需注意其历史特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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