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被俘的敌手。 汉 陈琳 《檄吴将校部曲文》:“朝为仇虏,夕为上将。”
仇虏(chóu lǔ)是古汉语复合词,由“仇”(仇敌)与“虏”(俘虏、敌人)组合而成,专指仇恨的敌人或被俘获的仇敌,多用于描述战争、敌对语境下的仇恨对象。
核心释义
“仇虏”强调双重敌对属性:
组合后特指既具深仇大恨又可被武力征服的敌人,常见于历史文献中对异族侵略者或反叛势力的贬称。
语义演变
先秦至明清,“仇虏”多用于官方文书或史书,暗含正统政权对敌对势力的蔑视与讨伐合法性。例如:
“誓扫仇虏,以复国仇”(《宋史·岳飞传》),此处指金兵。
近代逐渐淡出日常用语,转为历史语境词汇。
《汉书·匈奴传》
“汉遣使责让匈奴,单于曰:‘汉天子,我丈人行也。’然犹寇边不止,实为仇虏。”
此处指反复侵扰边境的匈奴势力,凸显其背信弃义之敌性。
《明史·太祖本纪》
“元政不纲,仇虏窃据中原,朕将躬率将士讨之。”
朱元璋以“仇虏”指代元朝统治者,强调推翻异族政权的正义性。
明确释义为“仇敌;敌对者”,引《后汉书》《晋书》等史书例证,归类于军事贬义词汇。
在“虏”字条目下标注复合词“仇虏”,释为“可俘获的仇敌”,强调其行动指向性。
参考资料:
“仇虏”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含义和用法如下:
仇虏(拼音:chóu lǔ)指被俘的敌手,多用于形容战争中俘虏的敌方人员。其核心含义包含两方面:
该词最早见于汉末文学家陈琳的《檄吴将校部曲文》:“朝为仇虏,夕为上将”,意为早晨还是被俘的敌人,傍晚已变为己方将领,强调身份转变的戏剧性。
如需更深入探究,可查阅《汉语大词典》或汉魏六朝文学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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