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ing disgrace to;dishonor] 玷污,污辱
受物之汶汶。——《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1).玷辱。《楚辞·渔父》:“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王逸 注:“蒙垢尘也。” 洪兴祖 补注:“汶,濛,沾辱也。” 明 归有光 《答周淀山书》:“珠摧璧毁,汶汶以没。”
(2).不明貌。 汉 刘向 《新序·节士》:“汶汶嘿嘿,以是为非,以清为浊。” 清 黄景仁 《杂诗》:“况彼薄俗见,汶汶何悠悠。”
"汶汶"是一个汉语叠音词,读音为wèn wèn,主要用作形容词。该词最早见于先秦典籍《楚辞·渔父》:"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据中华书局《楚辞补注》记载)。其核心含义包含两个层面:
一、表污浊状态 指事物被玷污、蒙蔽的浑浊状态。东汉王逸《楚辞章句》注:"汶汶,犹昏暗也",形容蒙受尘垢的混沌状态。如明代《徐霞客游记》中"汶汶之潭"即描述水质浑浊的自然现象。
二、喻道德蒙尘 引申为品格受辱或声名受损。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释"汶"字:"谓蒙垢秽也",强调精神层面的污浊。典型用例如《新唐书·魏徵传》"汶汶功名"的表述,喻指被玷污的功业成就。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仍保留其古义,常见于书面语表达。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收录为"形容污浊",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亦标注其"污秽不明"的语义特征。
“汶汶”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文献中有具体阐释,以下为综合分析:
核心含义
“汶汶”读作mén mén,主要指玷污、蒙受耻辱,常用于形容人或事物被外界环境所污染。例如《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提到“受物之汶汶”,即表达不愿被世俗玷污的志向。
引申含义
在部分文献中,“汶汶”还可表示心中昏暗不明,如《楚辞·渔父》中“受物之汶汶者乎”,王逸注为“蒙垢尘”,洪兴祖补注进一步解释为“沾辱”,强调精神层面的混沌。
读音差异
典型用例
“汶汶”不仅指物理上的玷污,更常被用于表达精神或道德层面的蒙蔽与屈辱。例如归有光《答周淀山书》中“汶汶以没”,即暗喻在污浊环境中坚守本心的艰难。
现代汉语中,“汶汶”已较少使用,但可作为文学创作或历史研究的词汇。在起名场景中,“汶”多读wèn,取“包容、水灵”之意,与古义不同,需注意区分。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典》《楚辞》等古籍及权威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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