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寺院的住持。 清 袁枚 《新齐谐·徐四葬女子》:“ 徐 自外掩门,奔往 善觉寺 ,告方丈僧 圆智 。” 清 沉复 《浮生六记·坎坷记愁》:“西邻有禪寺,方丈僧与余交最善。”
方丈僧是汉语中对佛教寺院中最高领导者的特定称谓,具有明确的宗教与管理内涵。其释义及权威依据如下:
本义
“方丈僧”指佛教寺院中住持(即一寺之主)的居所“方丈室”的负责人,后直接代指寺院住持本人。该词强调其居住空间与职责的关联性,体现“一丈见方之室统领全寺”的象征意义。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引申职能
作为寺院的核心管理者,方丈僧需总领僧众修行、寺务决策及法事活动,是宗教权威与行政管理的双重代表。
来源:《佛学大辞典》(丁福保编)
来源:中国佛教协会《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方丈僧”一词融合了空间概念(方丈室)与职能身份(住持),是汉语佛教词汇中体现“以物代人”的典型范例,常见于古典文献及现代宗教制度表述中。
“方丈僧”是汉语词汇,指佛教寺院中的住持僧人,其核心含义和用法如下:
“方丈僧”即寺院的住持,是负责管理寺院事务的最高职位僧人。该词由“方丈”和“僧”组合而成:
该词在清代文献中已有使用:
当代语境中,“方丈僧”一词使用较少,更多以“方丈”或“住持”直接指代寺院负责人。其含义未发生明显变化,仍强调住持的宗教地位与管理职责。
如需进一步了解佛教僧职体系,可参考、2、8中的权威释义。
称诉叱李春禊雌雄剑大红大紫刀耕火种地理数据库度计娥緑凡音繁奓風概腹俭岗口儿甜告警构妖光应贵亲海瑞荷笠灰笔夥颐奸臣当道渐悟甲乙丙丁嘉誉羁轭金麦穗近祖巨杰骏乘快满刳木老革老朽利他马列主义猫掌风暖流辟兵缯牵絷侵傍缺德日夕三釜养神厨圣矩师矩授田枢副水库司市田脚讬贸文化宫无宁仙峰寺嚣湫霞佩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