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断案的准则。《晋书·杜预传》:“与车骑将军 贾充 等定律令,既成, 预 为之注解,乃奏之曰:‘法者,盖绳墨之断例,非穷理尽性之书,故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
(2).某种决定适用的范围。《南史·宋纪上·武帝》:“时人居未一,帝上表定制,於是依界土断,惟 徐 、 兖 、 青 三州居 晋陵 者不在断例。”
“断例”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古代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断案的准则
指司法审判中作为依据的规则或标准。例如《晋书·杜预传》提到,法如“绳墨之断例”,强调法律条文需简明直白,便于裁决案件()。
某种决定适用的范围
表示特定决议或政策所针对的领域或群体。如《南史·宋纪上·武帝》记载,刘裕推行“土断”政策时,明确划定了徐、兖、青三州不在断例适用范围内()。
在元朝法律制度中,“断例”是刑事立法的主要形式,例如《大元通制》由断例、条格等组成,其中断例部分集中了刑事法律内容,体现了元代“以例代律”的特征()。
“断”字本义为截断、隔绝,如“断绝”“判断”,而“例”指规则或案例,组合后引申为法律或决策中的规范依据()。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法律术语或具体历史案例,可参考《晋书》《南史》等文献。
《断例》是一个汉语词汇,常用来形容某种情况或事物的终结或中断。
《断例》的部首是“刀”,共有4个笔画。
《断例》一词源自于古代汉字演变而来。最早的时候,这个词指的是法律的条文或案例,后来演变为指事物的终结或终止。
《断例》的繁体字为「斷例」。
在古代汉字中,「断例」曾有多种写法,其中最常见的是「斷例」。不同的文献和书法作品中,可能会有各种不同的写法。
他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定,被给予了断例处分。
断章取义、例外、例证、断层
中断、终止、停止、终结
延续、持续、保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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