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府和县的副职。《儒林外史》第二三回:“适才我站在门口,遇见敝县的二公。”参见“ 二太爷 ”。
"二公"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核心义项,依据权威辞书《汉语大词典》解析如下:
指古代特定官职组合,尤以宋代为典型:
太尉与司徒的合称。二者均为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之一,属最高阶官衔。宋代延续此制,但渐成虚衔,象征尊荣地位而非实权。
例证:
《宋史·职官志》载:"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为宰相、亲王使相加官,其特拜者不预政事。" 其中"二公"即常指太尉、司徒。
泛指两位地位尊崇的男性,含敬意:
语源:
"公"本为爵位(如周公、召公),后引申为对男子的敬称。"二公"结构类似"诸公",通过数词强化群体尊称意味。
本文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第1卷第105页"二公"词条,该辞书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纂,收录古汉语词目37万余条,为现代汉语权威工具书。
“二公”是一个历史官职称谓,主要用于明清时期的地方行政体系。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二公”指府和县的副职官员,具体对应县丞一职。该职位别称源于其辅助知县(正职)的职责,分管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务。
历史背景与职责
根据明清制度,县丞(二公)与主簿同为知县的主要辅佐官员。例如,《儒林外史》中提及“敝县的二公”,即指县丞。其职能包括协助管理地方行政、司法及财政事务,类似于现代副县长的角色。
延伸用法
在非正式语境中,“二公”有时也用于代称两位地位相当的公职人员,但此用法较少见,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示例参考
如的造句:“卢植暗自嘉许,不动神色道:‘伶牙利齿,可学孔文举乎?却不知二公子治于何典?’”此处“二公”即指辅佐官员的职能。
“二公”主要作为历史官职存在,现代已无实际对应职位。如需进一步了解明清地方官职体系,可参考《儒林外史》等文献或地方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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