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不剃度的信士,自备费用,长期寄居寺院中,陪伴僧尼、香客供佛闲谈。《水浒传》第一一九回:“ 武松 对 宋江 説道:‘小弟今已残疾,不愿赴京朝覲。尽将身边金银赏赐,都纳此 六和寺 中,陪堂公用,已作清闲道人,十分好了。’”《警世通言·苏知县罗衫再合》:“ 郑夫人 将随身簪珥手釧,尽数解下,送与老尼为陪堂之费。”
(2).指陪堂的信士。 清 褚人穫 《坚瓠九集·官禁妇女烧香》:“只此三春坐闺阁,庵中閒杀女陪堂。”
(3).帮闲;陪客。 清 李渔 《奈何天·误相》:“那是他的陪堂。”《醒世姻缘传》第一回:“媒人打夹帐,家人落背弓,陪堂讲谢礼。”
陪堂是汉语中具有多重含义的复合词,其词义随历史语境变化而衍生。根据《汉语大词典》及《辞源》的释义,该词主要包含以下两类用法:
古代教育制度中的伴读角色
指在学堂或书院中陪同学生听讲、辅助学习的角色。例如明代文献《宛署杂记》记载:“官家子弟入学,常设陪堂数人,以助讲习。”此类用法体现了古代教育体系中“辅学”的传统,常见于宋元时期书院制度。
佛教寺院内的特定职务
在禅宗典籍《敕修百丈清规》中,“陪堂”特指未担任正式职事的僧人,需参与集体修持并协助堂内事务。《佛学大辞典》进一步说明,此职多由新受戒或参学僧侣担任,需“随众作息,不得怠惰”。
该词的构词法属动宾结构,“陪”表伴随,“堂”指讲学或修行的场所,整体词义强调从属性与辅助性。清代训诂著作《通俗编》将其归入“仪制类”词汇,反映古代社会等级制度在语言中的遗存。
“陪堂”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差异,主要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指未剃度但自备费用长期寄居寺院的人,主要职责是陪伴僧尼、香客礼佛或闲谈。这一用法常见于古典文献,如《水浒传》第一一九回提到武松将财物捐给寺院“陪堂公用”,以及《警世通言》中郑夫人赠财物给老尼作“陪堂之费”。
直接代称上述寄居寺院的信士。例如清代褚人穫《坚瓠九集》中“庵中閒杀女陪堂”即指寺院中的女性陪堂信士。
在非宗教语境中,可引申为协助他人办事或陪同应酬的角色。如《醒世姻缘传》提到“陪堂讲谢礼”,指帮人处理事务的食客。
部分资料(如查字典)提到该词源自《水浒传》,原指官府中陪同审判的人员,但此用法较少见,可能为特定文学场景的引申。
“陪堂”的核心含义围绕“陪伴”展开,具体需结合语境判断。如需进一步考证古典用例,可参考《水浒传》《警世通言》等文献原文。
暗浅版权悲愿閟閟逼气毕瓮蚕室常境称愿辞人葱灵带衽荡户黨員登云履得气斗艳争妍耳倕方来杠房耕耨恭素狗事官亭国士无双皡皡黄芦木会课胡秦贱卖家宰静悫镜听侉大馈粮老区老退居冷蕊良缘料豆醴齐毛女拟足辟芷擒捕亲睦亲穆善簿商飙馆梢摇省油灯饰始时速守介孀嫠夙达脱难先妾仙卿箫心剑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