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臣对君谦称其亡母。《战国策·齐策一》:“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先妾》:“人臣对君称父为先臣,则可称母为先妾。”
"先妾"是古代汉语中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谦称用语,主要包含以下三层释义:
一、词源解析 该词由"先"与"妾"组合而成。"先"表时间次序或已故尊长,如《说文解字》释"先,前进也";"妾"指侧室或女性谦称,据《礼记·内则》载"妾之事夫人,如妇之事舅姑"。二字连用最早见于《战国策·齐策》"先妾弃于群弟子"的记载。
二、核心词义
三、语义演变 该词经历了从具体指代到礼仪虚化的转变。先秦时期多用于宗法制度下的身份界定,汉唐后逐渐转为书面语中的礼节性称谓。至明清时期,随着"妾"字社会含义的变化,此称谓多出现于官方文书和墓志铭中,现代汉语已不再使用。
相关考证可参考王力《古代汉语》虚词篇(中华书局1981版)及《汉语大词典》网络修订版中对该词条的历时性分析。
“先妾”是古代汉语中的谦称用语,具体含义及用法如下:
先妾(拼音:xiān qiè)指古代臣子对君主谦称自己已故的母亲。例如《战国策·齐策一》记载:“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臣之母启得罪臣之父……”此处“先妾”即臣子向君主提及亡母时的自谦表述。
《日知录·先妾》(清·顾炎武)提到:“人臣对君称父为先臣,则可称母为先妾。”进一步佐证其用法。
“先妾”是古代特定礼仪制度下的谦称,需结合历史语境理解,避免与现代词汇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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